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举办《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及3个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
发布日期:[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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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原环境保护部第14号)及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本月初我局发布了《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的发布,预示着本市区域内重点行业全面加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要求,除了国家规定的火电(不含燃煤电厂)、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本市还把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也列为重点执行行业。执行项目与国家的要求一致,即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时间则分按《公告》颁布前后予以区分,之前的从202071日起执行,之后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已有、还未有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执行时间以及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关系予以了明确。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举办了宣贯培训会,市区环境生态系统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企业近120余人参加。华东理工大学修光利教授系统讲解了研究制定的背景、具体内容,对标情况等,并对参会人员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同时,对近期国家新颁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宣讲,从标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重点讲解了新内容新要求。本次宣贯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抓住要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