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宣贯及 标准推进研讨会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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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协同,2023年8月24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局)共同主办、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宣贯及标准一体化推进研讨会在上海市青浦区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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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吴启洲副局长与江浙皖三省生态环境代表共同启动《规划》发布仪式会议宣读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吴启洲副局长为咨询委员会授牌。会议宣读了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关于开展2024年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并向《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9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编制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华东理工大学修光利教授作《规划》解读报告,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王海燕、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首席专家唐艳冬等专家作了生态环境标准专题报告。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第一届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讨论形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章程,明确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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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2023年6月30日印发。《规划》聚焦区域性和系统性的共性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指标,以政府主导的标准和以市场主导的标准相结合,计划到2035年,形成60项以上一体化标准,持续发挥生态环境标准的基础性、规范性、引领性作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科学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协同、促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环科院、监测中心、示范区辖区生态环境局、相关环保产业协会、行业协会以及高校等单位专家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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