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沪环函〔2025〕1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要求,监控温室气体排放,我局牵头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局或标准编制单位。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13
传 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 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三江路55号
邮 编:200235
手 机:13774246510
电子邮箱:bingpei@sthj.shanghai.gov.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