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项目抽查清单(市级层面)
为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将按照职责分工,对38、24个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将按照职责分工,对38、24个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