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联动 强化事中监管
为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要求,12月10日,局海洋处联合执法处、督察办和市环境执法总队对奉贤海上风电项目和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开展事中监管。
在现场,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的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联合监管组检查了项目的施工情况,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批复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补偿工作。
下一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加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同时加强指导工作,推动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构建和完善市区两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