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水务局交接水功能区划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等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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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我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由水利部门整合至生态环境部门。为履行好机构改革赋予的新职责,确保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相关职责及时整合到位,529日下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上海市水务局针对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对接。

会上,上海市水务局介绍了水功能区划定、管理、考核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双方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交接,并表示将继续保持密切配合,保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相关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不断夯实水环境治理的基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处、监测处,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水务局河长处、规划处、水资源处,排水处、水利处、水务规划院、水文总站、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