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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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部署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英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等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企业等50家单位出席。

为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印发《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4—203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了十个方面重点任务37项具体措施,并选取崇明、临港和五大新城开展试点示范。为加快推动各重点领域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按照统筹谋划、科学适应、分类推进、急用先行的原则构建形成上海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2024-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加强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跨部门、跨区域合作

尚玉英副秘书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以推进《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为重要抓手,处理好近期与远期、韧性与安全、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不断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筑牢超大城市安全底线。

二是要系统谋划、协同适应,探索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超大城市适应模式适应气候变化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既要立足当下,切实解决城市安全运行的短板和弱项;又要放眼长远,把握好适应策略的总体布局、节奏和力度。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行动方案》落地落实,定期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作相应优化调整,切实将上海城市治理的“绣花针”精神融入到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中。

三是要科学研判、主动衔接,因时因势因情施策,提升适应策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相关部门要提前主动谋划,将适应气候变化要求有机融入本单位工作以及跨部门协作治理过程中,构建形成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全市层面要注重统筹协调、系统提升,做好适应工作成本效益控制的同时,强化城市韧性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区域要强调重点突出、引领示范,识别主要气候风险的基础上,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样板间,共同为超大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模式提供有益经验。

会议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崇明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