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固废危废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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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落实企业对固废危废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9月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组织在沪大型央企国企以及各区主要产废企业召开本市下半年固废危废企业培训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相关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土壤处详细介绍了新《固废法》以及“危废十条”下工业固废和危废的环境管理要求,辅以典型案例警示,探讨企业应如何落实法律要求的责任,并对下半年市局部署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进行了解读,同时通报了本市2020年度一般工业固废填报工作总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结合新固废法梳理了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要求。市环境执法总队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企业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和守法要点。市固化中心以产品和副产物为重点,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属性鉴别工作进行了讲解。

土壤处任菊萍处长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固废危废管理水平,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企业要高度重视固废危废工作,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以法律为准绳,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范为原则,全面排查企业自身问题和隐患。二是企业应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重点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危废十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固废危废全过程管理,不能将自产废物“一包了之”。三是参会人员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在会后及时将本次会议的管理要求传达给法定代表人,并在企业内部加强培训,提高对新《固废法》的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