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上海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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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切实打好“净土保卫战”,进一步推动本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上海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会。

市生态环境局罗海林副局长、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市农业农村委徐惠勤副主任出席会议。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汇报了《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等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各与会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充分交流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指出,一是要督促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存在问题的区落实整改。二是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工作信息共享。三是要加快推进国土空间“一张图”、不动产登记制度、滩涂围垦土地调查评估等重点工作。

市农业农村委徐惠勤副主任提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意识,对“土十条”中存在的问题,倒排计划,加大推进力度。二是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委内相关工作要与土壤污染防治紧密结合。三是要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

市生态环境局罗海林副局长对各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土十条”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各级党政领导的考核重点,各单位要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引起重视。二是要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土十条”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各单位要对照国家和本市重点任务,梳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各单位要对照土壤法条款,逐项梳理职责落实情况,以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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