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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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8号)等文件要求,为强化本市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保障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对2024年度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初步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2024年度在本市有从业业绩的从业单位以及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登记的本市从业单位见附件12

二、公示期限

2025228日至202531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5314日前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复核申请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seebtrc@163.com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对象同时属于排污单位和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对照评价标准分别评价,最终评价结果按照各类评价结果较低的确定其信用等级。

五、联系方式

老师:23115669

老师:13564606417

电子邮箱:seebtrc@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

1、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初步结果

2、2024年度不参与评价从业单位清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