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落实事权下放 共筑辐射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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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按照“两个集中”要求进一步优化市级服务政务事项办理模式的通知》(沪府规[2021]4号)中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许可事权下放的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本市Ⅱ类射线装置事权下放业务培训暨档案交接专场会议。


会上,市辐射安全中心解读了“两个集中”事权下放、辐射安全考核优化等相关文件,就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流程、审核规程、技术审核要点等做了详细讲解,加强各区行政许可的制度化建设,提升各区许可审查的规范化水平。


培训会后,市辐射安全中心与各区逐一核对此次下放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名录及档案资料,圆满完成了辐射安全许可事权下放工作。


下一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强化培训与业务指导,并通过年度考核督促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提高能力建设,共同筑牢本市辐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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