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执法除隐患 为群众保平安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建党100周年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系列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6月28日起,辐射处和市环境执法总队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部证单位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详细检查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从严彻查各类安全隐患及应急准备和响应薄弱环节;“七一”前夕,市环境执法总队会同市辐射安全中心对本市及外地在沪的14家移动探伤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逐一清点放射源,确保源库账物一致,安全管理到位;各区生态环境局也根据三年隐患排查年度工作安排加强了“七一”期间辐射安全监管。
通过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企业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辐射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做好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与管理制度落实。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本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本市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