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圆满完成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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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圆满完成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的函》,我市圆满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上海的生态颜值和环境气质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

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下达给我市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0%、20%、14.5%和13.4%;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3.4万吨、5.2万吨、2.72万吨和0.53万吨。

经生态环境部核定,2020年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46.0%、25.1%、68.1%、38.1%,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7.3万吨、6.7万吨、14.2万吨和1.6万吨,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也超额完成 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