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199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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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总述

1.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995年是“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及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上海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发展。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势头,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城市面貌又出现新的变化。

1.1.1 经济持续发展
1995年,全市实现国内主产总值2462.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4年增长14.1%。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9.86亿元,比1994年增长6.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15.59亿元,比1994年增长14.9%,其中,工业增加值1316.39亿元,比1994年增长14.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87.32亿元,比1994年增长12.9%;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2.4%、57.5% 和40.1%。

 


1.1.2基础设施改善

1995年,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完善市政设施为中心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一轮的启动阶段。全年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8.08亿元,比1994年增长8.4%。地铁一号线、南北高架道路、奉浦大桥等重大道路交通工程建成通车;地铁一号线延伸段工程加快建设;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徐浦大侨、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延安西路高架工程等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上海城市道路交通已初步形成了平面立体并举、浦东浦西贯通的新格局。旧区改造取得新进展,上海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1.1.3 人口负增长
据统计,至1995末,全市户籍人口为1304万人,全市年末常住总人口为141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8‰, 死亡率为7.1‰, 自然增长率为-1.3‰。

1.1.4 居住条件改善
1995年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有所改善。全年城镇住宅建设完成投资250.12亿元,建成住宅竣工面积1015方平方米,市区人均居住面积由1994年的7.5平方米堤高到8平方米。

1.2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1995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以“为民办实事,改善环境质量”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立了市、区(县)两级环境综合整治机构(见综合整治机构框图),使各项环境综合整治措施落到了实处,现代化城市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继续取得较好成绩,提前一年实现了本市进入全国37个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前10名的奋斗目标。

 



1.2.1环境建设
1995年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都有了新的进展。城市煤气化率由1994年的76.1%上升到1995年的86.6%。继续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和烟尘控制区二期工程建设的成果,全年新建噪声达标区4个,新建烟尘控制区17个,嗓声达标区覆盖率在40%以上,在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烟控区的面积超过建成区面积的20%。 完善了老港、江镇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田1994年的72%上升到1995年的90.3%。强化了合流污水配套工程,外排水量已由1994年的90万吨/天增加到1995年的117万吨/天,西区污水管达16万吨/天,南区污水管的改造也已竣工,确保了城市污水处理率由1994年的33.22%上升到1995年的41.1%。加强了城市绿化建设,人均公共绿地由1994年的1.4平方米上升到1995年的1.65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994年的15.05%上升到16%。列为市政府1995年环保实事的15家污染工厂(车间)搬迁治理任务顺利完成;投资375.5万元的泖港地区4个禽畜牧场污染法理工程和占地 450亩的黄浦江上游取水口两岸的绿化防护林建设均全面完成。

南市电厂热网扩建改造、桃浦工业和金桥出口加工区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市北工业山区集中供热锅炉房世已建成。

 



1.2.2重点污染区域整治
继新华路地区严重污染治理摘帽后,重点污染区域的治理文取得了新成绩。和田路地区经过8年努力,只投入10.8亿元,搬迁重污染工厂14家,动迁居民2367户,就地治理工业三废22家233项,工业废气中污染物折纯量削减了87%,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折纯量削减了95%,扭转了污染严重的状况,圆满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整洁任务,在1995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摘除了重污染地区的帽子。1995年桃浦地区综合整治,投入资金3600万元,完成治理项目12项,开始筹建日处理6万吨污水的二级生化处理工程;四条市政道路完成投资工作量67%;60吨/时的一号集中供热站已投入运行,并达到供气能力的17%,综合整治已初见成效。1995年吴淞地区在“八五”期间已投入16亿元,实际完成了132顶治理项目的基础上,抓紧编制了“九五”环境治理计划,确定59家企业为主要污染源,进一步开展综合整治。

根据国家环保局1995年公布的全国37个重点城市1994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本市20项综合指标总得分由1993年的77.53分上升为80.99分,首次进入城考前10名。其中,污染控制指标得分为44.69分,继续名列全国首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得分由原来的 14.49分上升为16.33分,名列第7位, 环境质量指标得分由原来的17.19分上升为18.83分,名列第31位。这说明本市污染控制和环境建设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但环境质量指标仍有很大差距。

二·环境规划和评价

2.1 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目标
1995年,编制完成了《上海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已经纳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根据本市环境保护总目标,开展了区和县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开展了市、区县二级工业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上海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根据国家环保局的总体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坚持“预防为王,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结自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力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九五”期间本市的环境保护总目标是:初步建成目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框架。即在经济大幅度增长前提下,通过开发和开放浦东,促进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污染法理,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便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各环境功能区基本达到环境质量标准,逐步向现代化大城市过度。同时还确定了要实现“九五”期间环境保护目标的十顶主要任务和涉及十-个领域所要采取的措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远景目标是: 到2010年,上海的环境保护工作要与国际接轨。即通过进一步改革开放,浦东的腾飞和上海的振兴,环境与发展进一步在高层次上相协调,全面建成环境功能区,城市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循环,全市总体环境质量进入世界现代化大都市的水平。

2.2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1995年本市共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94份,其中市级项目39份;区、县级顶目55份。共填写环境影响评价表2149份,其中市级628份,区、县级1521份。

1995年完成的延安东路复线隧道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成功的事例。延安东路隧道联接浦西繁华的南京东路外滩地区和浦东日新月异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地理环境十分优越,来往交通极为繁忙,原来的单管隧道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的需要,因此,建设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势在必行。复线隧道必将进一步改善浦东的投资环境,积极促进上海经济的发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一方面指出隧道复线建成通车后,隧道洞口增加废气排放和噪声污染;另一方面又提出了降低导人空气污染浓度,改变通风方式减少再循环,安装消声器和吸声板等对废气、噪声进行有效控制的对策,为上海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95年, 本市共审批“三同时”项目1790项,其中,市级566项,区、县级1224项。项目的环保投资总额为14.61亿元,其中,市审批顶目环保投资额为13.04亿元,区、县审批顶目环保投资额为1.57亿元。项目的环保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7%。

2.3环境保护投资
1995年本市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为46.43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89%。该投资主要用于老污染源的治理(包括部分污染工厂的搬迁)、新建项目“三同时”的环保投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部门的自身建设。

 

 

三·大气状况

3.1大气环境质量
本市大气污染是以煤烟型为主的复合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降尘、总悬浮颗粒物和二氧化硫。1995年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995年本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和总悬浮物的监测结果如下:

季度
二氧化硫(毫克/立方米)
总悬浮颗粒物(毫克/立方米)
 
全年
城区
郊县
全市
0.079
0.013
0.045
0.044
0.011
0.025
0.035
0.009
0.023
0.053
0.014
0.034
0.053
0.012
0.032
城区
郊县
全市
0.255
0.175
0.256
0.248
0.172
0.230
0.231
0.129
0.203
0.250
0.225
0.259
0.246
0.175
0.237

1995年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比1994年下降了0.006毫克/立方米,其中城区下降了0.020毫克/立方米;全市总悬浮颗粒物比1994年下降了0.010毫克/立方米,其中城区下降了0.035毫克/立方米。1995年全市降水的pH平均值为5.69,比1994年上升0.27;酸雨发生频率为13.3%,比1994年下降了2.6个百分点。 1995年城区平均降尘量为14.31吨/月.平方公里,比1994年下降了1.45吨/月.平方公里。

3.2废气排放
1995年本市耗煤量为3523万吨,比1994年增长0.3%;废气排放总量为5095.2亿标立方米/年,工业废气排放量为4624.5亿标立方米/年,分别比1994年增加11.3%和10.5%。


1995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如下:

二氧化硫 48.86万吨
烟 尘 18.56万吨
工业粉尘6.29万吨


与1994年相比,二氧化硫增加8.1%,烟尘增加0.6%,工业粉尘增加2.1%。

 

3.3 主要控制对策

1995年本市在污染物排放量略有增加的前提下,大气环境质量仍有所好转,其主要对策措施是本市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使市中心一些污染工厂(车间)得以搬迁和转产,居民煤气普及率的提高,二次能源利用量的上升,集中供热和型煤推广试验有了新的进展,全市100%建成烟尘控制区,特别是强化了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实施封闭式文明施工,大量减少了二次扬尘,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汽车尾气的污染也引起了重视。田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和市公用局联合颁发了《汽车排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组织开展了对汽车尾气的路检、抽检工作。

 


四·水质状况

4.1水环境质量
本市地面水污染属有机污染型,主要污染物是化学耗氧量、非离子氨、总磷、石油类等。1995年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基本得到控制,部分水域水质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4.1.1 黄浦江干流
根据黄浦江不同江段的功能要求,淀峰和松浦大桥断面定为II类水域,临江断面定为III类水域, 市中心江段定为IV类水域。199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淀峰和松浦大侨断面分别有2项和8项指标超过II类水质标准值;临江断面有4项指标超过III类水质标准值,杨浦大桥断面有5项超过IV类水质标准值;吴淞口断面所有指标达到IV类水质标准值。总体上分析,1995年黄浦江大多数江段水质略优于1994年。

4.1.2 黄浦江上游来水
包括淀山湖、太浦河、园泄泾、大泖港在内的黄浦江上游来水均定为II类水域。1995年的检测结果表明:淀山湖有3顶指标,太浦河、园泄泾、大泖港分别有2项、5项、6项指标超过II类水质标准值。大泖港是来水水质最差的一条支流,园泄泾的水质1995年呈下降趋势。

4.1.3黄浦江支流
黄浦江市区支流除苏州河上游段外均定为V类水域。 1995年这些河流均有多项指标劣于V类水质标准值,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耗氧量,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非离子氨等-些综合性有机污染指标。黄浦江郊区支流定为IV类水域,199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除淀浦河个别断面所有指标能达到IV类水质标准值外,其余断面均有数量不等的项目超过IV类水质标准值。主要超标项目有总磷、化学耗氧量、石油类等。

4.1.4长江口水质
长江口(徐六泾至河口段)定为II类水域。 199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长江口是本市最好的水体之一,绝大多数指标能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值,出现超标的项目有非离子氨、总磷、石油类等,但超标倍数均在一倍以内。

4.2废水排放
1995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1.61亿吨/年,比1994年减少了1.7%,工业废水处理量为12.43亿吨/年,比1994年增加5.4%。需要处理的工业废水量为14.39亿吨/年,比1994年增加0.3%。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6.4%,比1994年增加4.2个百分点,其中:市区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1.0%。全市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1.6吨,其中市区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6.4吨。

1995年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如下:
化学耗氧量 12.29万吨
石油类 4364吨
挥发酚 70.50吨
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38.81吨
六价铬化合物(按Cr+6计)7.66吨
与1994年相比,所有指标均有所下降。

 


1995年本市民用废水排放量为10.84亿吨,(包括郊县水厂)比1994年增加26.8%。城市污水处理率为41.07%,比1994年增加7.85个百分点。

4.3 主要控制对策
水环境质量变化不仅取决于污染物的排放量,而且与河流水文、潮汐和温度等自然因素有关。1995年,本市水环境质量在稳定中有所改善,在污染控制上的主要措施有:加强了上游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排放废水的环保执法检查,对7个区县自1992-1994年101个新建项目进行梳理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强化了对污染源排放的检测和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对苏州河截流工程,在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配套项目建设的同时,严格了对截流区范围内接管企业的监督性抽查,以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对日益增加的生活污水,在项目审批时提出接管前与处理的要求;对非点污染源特别是大型畜禽场造成的粪便污染制定了防治规定,并逐步进行治理。
 

 

五、噪声防治

5.1 环境噪声
1995年全市网格监测的环境噪声、白天和深夜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0.1db(A)和52.2db(A),与1994年基本持平。

5.2 交通噪声整治
1995年本市在车流量增加,道路状况有所改善的条件下,加大了交通噪声整治的力度。环保部门与公安、交通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继续在交通报、交通台对司机进行禁鸣宣传教育,树立道路禁鸣警示牌,交警和巡警联合执法,开展禁鸣专项整治等多项措施,努力控制内环线内机动车鸣号率,使部分路段维持在5%以下。与此同时,在内环线高架和成都路高架道路敏感路段建立了隔声屏障,从而使高架道路两侧的交通噪声状况有所改善。监测表明:1995年本市机动车保有量41.99万辆,主要交通干线白天时段的车流量达1430辆/小时,比1994年深夜时段的车流量为553辆/小时,比1994年增加了23辆/小时,但深夜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5.4db(A),比1994年降低了2.9db(A)。

5.3 社会噪声防治

5.3.1 施工噪声管理
1995年,为了给上海市民一个宁静的仲夏之夜,针对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严重的情况,本市发布了《关于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作业,防治环境污染的通告》。各区开展了间施工申报审批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减少噪声污染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全市10个区重点控制的工地近800个。仅第三季度各区夜间对建筑工地执法检查达721(次),处罚违章施工工地74个;市环保局组织统一执法检查了工地78个,处罚21个。

5.3.2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整治
1995年本市开展了空调器污染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规定》,各区、县投入大量人力,对主要道路、商业区的空调设备安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和限期整治。据统计,全市14个区共整改空调器达8373台,6个县整治了347台。由于整治得力,措施到位,使空调器扰民现象有了明显的好转。

 


六 固体废物防治

6.1 固体废物排放
1995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68万吨,比1994年增长9.9%。综合利用量1150万吨,比1994年增加8.5%,综合利用率为82.9%,比1994年减少0.3个百分点,其中:市区综合利用率为89.9%。

 



6.2 生活垃圾处理
1995年全市清运生活垃圾372.03万吨,比1994年增加14.5%、处理垃圾336.05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0.3%。比94年增加了18.8个百分点,清运粪便216.30万吨,比1994年减少9.9%。

6.3 危险废物管理
1995年3月1日本市开始实施《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 1995年本市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局关于控制境外废物进口的规定,阻止了浙江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等6家企业从境外进口废物,并退运出境。

七、立法与执法

7.1 地方性法规
1995年本市组织力量开展各项环保法规、规章的编制、修订工作。《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畜禽污染防治暂行规定》、《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三项规章,已由市政府于1995年上半年正式颁布施行;《上海市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办法》草案已编制完成。《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也已完成。
针对建筑噪声扰民严重的状况,1995年夏季市建委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夜间建筑施工的通告》。为了加强对餐饮、娱乐业管理,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家〈加强餐饮、娱乐业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7.2 环保执法检查
1995年以普查和重点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形式,进一步强化了环保执法力度。全年共组织全市性突击抽查5次,其中:4月份环保部门对本市226户废水排污单位的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突击抽查;5、6月份,市人大对上游水源保护区进行执法检查,对一批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和事故单位进行了处罚;三季度对空调设备安装和夜间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四季度开展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废水排放状况检查和苏州河截流区企业接管以及直排情况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同时,区县结合日常监督管理进行执法检查,做到了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全年处罚711个(次)单位,罚款金额235.09万元。

八、环境监测和收费监理

8.1 环境监测
1995年对全市大气、水质、噪声、生物、放射性等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得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8.3万个,其中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50万个,水质常规监测数据4.3万个,大气常规监测数据2.8万个,噪声、生物和放射性监测数据1.2万个。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46万个,其中废水监测数据38万个,工业炉窑监测数据8万个。完成全市烟控区锅炉5%的复核监测,本市主要电厂锅炉监测和汽车尾气路检,汽车生产厂、用车大户的抽检,共获得基础数据1.4万个。开展了合流污水一期长江口竹园混合区和合流污水二期排放口白龙港的水质监测,对内环线、南北高架建成通车前后的大气质量和交通噪声以及所建隔声屏障进行了对比性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8.2 收费监理

8.2.1 排污收费
1995年本市完成排污费征收额1.32亿元。在上半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推开银行托收排污费,提高了开票回收率,有效地扭转了排污收费欠缴的局面。

8.2.2 环境监理试点
根据国家环保局的要求,年内完成了南汇县、浦东新区、宝山区环境监理的试点工作。

南汇县监理队经过一年的试点,现场执法得到了加强。与1994年同期相比,排污费增长16.1%,新增开征户54户。突击执法检查次数增加30%,检查户数增加49%,处罚违法单位是1994年全年的148%,处罚金额比1994同期增加40%。三废治理设施运转率由90%提高到94%。“三同时”执行率由90%提高到96%。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率由95%提高到100%。

东新区监理试点取得明显效果。监督检查次数比试点前提高一倍。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率由90%提高到98.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4.5%提高到97.5%。“三同时”执行率由83.7%提高到98.4%。信访办结率为98.7%。排污收费增长24%,处罚违法
户数和罚款金额分别比试点前增长89%和61.1%。

宝山区监理试点强化了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次数比1994年同期提高了77.3%;“三同时”监督检查执法率提高了2.3%。处罚违法户数和罚款金额均为1994年的2.5倍。排污收费比1994年同期增长4.8%。信访受理180件,处理率为100%,结案率为93.4%。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为本市强化环境污染现场监督管理,推动环境监理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九、公众参与

9.1 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和群众信访
9.1.1 提案、议案处理
1995年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共38件。其中,12件是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10件是涉及到水污染防治的。对这些提案、议案,环保局和有关方面都进行了落实和答复。

9.1.2 信访工作
1995年市环保局共收到反映环境污染的信件702件,来访172人次,比1994年分别增加35.0%和13.2%。来信来访反映最突出的总是仍然是大气和噪声污染,分别占25.2%和25.6%。群众来信来访的热点问题,正是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它引起了各级环保部门的重视,推进了本市的环境管理和治理工作。

9.2 宣传教育
9.2.1 《条例》宣传
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是1995年环保宣教工作的重点,为此本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在外滩陈毅广场举办《条例》宣传音乐会;《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为《条例》宣传发表评论员文章;环保部门与电台、电视台合作、播出宣传《条例》的专题节目;各区县环保局都组织了《条例》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出宣传专版、设立咨询点、举办区、县领导电视讲座、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宣传。
在《条例》实施前后,举办了区、县长贯彻实施《条例》研讨会,区、县环保局长《条例》学习班和市局机关干部培训班。据统计,全年市、区(县)两级共开设培训班260个(11520人次参加),研讨会8次(630人次参加),街头咨询点100个(3530人次咨询、投诉),街头宣传点94个,演讲6次(190人次参加),现场会100余次(2860余人次参加),征文10次(3060篇),知识竞赛9次(36000人次参加),黑板报1400块,横幅1360条,有线广播播出190次,有线电视播放168次,绘画、摄影作品1130幅,发放《条例》单行本20000册。

9.2.2 中小学环境教育
上海市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了“以行动起来,为上海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青少年环保故事、征文、演讲、摄影、美术、论文讨论等科普系列活动,参加活动的有700多所中小学,近15万人次。在20个区县250所学校有5000我参加了“环保与绿化”行动组织,150多名上海市中小学生参加了野生动物保护俱乐部。举办了“21世纪的上海--城市发展与环境”青少年讨论会和“我爱母亲河黄浦江”的大型环保水质实践活动。
加强了对校长、教师的环保知识教育,有200多名校长得到了培训。1995年又创建了7所环境教育特色学校。复旦附中主编的“环境科学基础”荣获全国环保教育二等奖。

9.3 大众传媒
上海的新闻媒介积极参与环境宣传教育。在6月1日至7日的“环境好新闻评比”活动中,就收到电视台参赛稿7件,电台参赛稿13件,报社参赛稿28件。
为了扩大环境宣传教育的效果,一些新闻单位对节目的编制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如上海电视台“欢乐大世界”栏目编制的特别节目--“绿色世界”把拍摄现场放到崇明东平林场的自然环境之中,不但提高了节目的质量,而且对崇明的环保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东方电视台播出的“氧与生命”专题片,引起了人们对于大气环境关注。“氧”,一时成了市民的热门话题。

9.4 污染事故
污染事故直接危害公众,也为公众特别关注。1995年本市共处理污染事故6起,比1994年减少75%,赔、罚款金额3.5万元,其中,水污染事故3起,大气污染事故3起。
1995年累计调查处理船舶污染及违章案件78件,罚款金额17.2万元(其中外轮14件,罚款金额13.4万元),承担污染清除费用0.5万元。

十 科技与产业
10.1 科技成果
1995年环保科研项目计79项,其中结转48项,新立31项。1995年完成科研项目34项目。一批重大环保科研项目,如《上海市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上海市郊非点源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等取得了丰硕成果;完成了《上海市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标准配套分析方法研究》;《黄浦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研究》课题完成了数据收集、水文、水质调查,正在开展各支流整治方案研究。
1995年,环境保护科研项目获4项科技成果奖,其中《水体污染指标微生物快速检测方法研究》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上海市郊畜禽场粪便处理利用对策及小型示范工程研究》、《“甲醛、钡的测定”等十三项国家环境方法标准》和《上海市大气飘尘中有毒和致癌物质的危险性评价》等3项获国家环保局科技进步3等奖。《上海有害废物管理研究》获上海市咨询决策成果3等奖;获提名奖3项。有3项在第三次上海市科技博览会上获金奖。
1995年参加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评选,上海共有4项被评为1996年国家环保最佳实用技术(B类)。
为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1995年着力开展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如JD系列静电油雾净化器研制,该科研项目于1994年通过鉴定。该产品1994年获上海市科委“优秀新产品奖”;1995年获“第三届上海科技博览会金奖”。1996年被国家环保局认定为该年度“环保最佳实用技术B类”项目。
为更好地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减少臭氧层破坏,促进氯氟烃(CFCs)的回收和再循环使用,市环保局公布首批CFCs回收装置推荐名单。

10.2 环保产业
为了全面掌握本市环保产业基本情况,制定本市的环保产业下策和发展规划,建立环保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更好地实现上海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上海市环保局、市计委、市科委、市建委、市统计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地区环境保护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本市现有环保工业企业214家,职工人数2.36万,工业产值7.71万元,分别占全市企业数的1%左右,职工人数的0.5%和工业总产值的0.25%。

本市环保产业,从总体来看,规模偏小,专门从事环保产业的单位,能够达到中等规模的(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产值1500万元以上),仅有9家。从事环保产业的单位,职工人数平均仅有74人,固定资产平均仅有370万元,平均产值260万元。

在专业环保工业企业中,乡镇工业和协办企业占了四分这三。专业性国有环保工业企业在数量上虽然比较少,但在本市环保工业中却占有一定的地位。如上海除尘设备厂、上海工业除尘设备厂、上海环保设备总厂、上海袋式除尘配件公司等。

近年来,本市环保产品的品种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一批科研成果正在形成新的生产力,产品质量有所提高。据统计,目前本市环保产品的品种已经发展到近500种,特别是按标准生产的品种逐渐增加。本市的环保产品中,已有17项获国家专利,有30个产品获市、部优质产品奖。

十一 国际合作
11.1 交流互访
1995年,本市环保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都有新的进展。一年来,共接待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来访共158批433人次,由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著名学者、商业界、金融界人士和记者。来访者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就感到极大的兴趣,并表示双方合作的意向。一年来,本市出国组团考究环境保护的有15批,共49人次。主要是参加友好城市的环境保护交流项目,如大阪市、大阪府和横浜市等。

11.2 世界银行上海环境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的上海环境项目在1995年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其中饮用水引水项目已完成大桥泵站打桩工作,建成4公里供水渠道;黄浦江上游汇水区污染控制项目已完成14家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两家工厂的停产;吴闵污水过黄浦江的倒虹管已开工建设;松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完成扩建工程招投标;大桥监测站建设项目完成“三通一平”等工程前期准备;垃圾和粪便管理基础上及技术援助项目中的GIS信息系统研究在基础上办公室的协调下按进度展开。

11.3 杭州湾研究项目
世界银行资助的由国家环保局、上海市环保局、浙江省环保局参加的杭州湾研究项目在1995年已基本完成。在国际咨询专家与地方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对杭州湾的环境容量、现状评价、战略措施、技术方案作出了详细研究,提出了建议,为上海、浙江环保局、国家环保局和世界银行优化环境管理和进一步开展研究、技术援助、贷款提供了依据。

11.4 上海环境保护支持项目
在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工作后,由英国海外发展署(ODA)赠款190万英镑的上海环境保护支持项目(SPURS)于1995年9月由外经贸部正式签约。1995年10月,英国麦克唐纳公司为首的咨询联合集团抵沪,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测中心、市环科院等单位组成的项目组与英方专家配合,项目开始启动。根据中英双方同意的大纲,本项目着重围绕上海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强化和清洁生产样板工程两个内容,从组织机构、环境监测、清洁工艺和培训四个方面进行工作。

十二 环保系统机构
1995年本市设有各类环保机构21个,其中市环保局1个,区环保局(办)14个,县环保局(办)6个。总人数为2248人,比1994年增加3.9%。此外还有在工业系统、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约1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