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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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六五环境日前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即日起将陆续发送至各相关单位。广大市民可登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sthj.sh.gov.cn)浏览或下载。

2019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基础上,《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进一步增加了环境法制、疫情防控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描述了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结了主要工作进展、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和监督推进情况。

2020年,上海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呈持续改善态势。

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进一步下降

环境空气六项指标实测浓度首次全面达标2020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19天,AQI优良率为87.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64137微克/立方米,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臭氧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指标实测浓度首次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SO2CO持续达到一级标准,NO2首次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全市道路扬尘移动监测平均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各区道路扬尘移动监测平均浓度范围在100123微克/立方米之间。

酸雨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5.38,酸雨频率为40.2%,较2019年下降4.3个百分点。近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上海市酸雨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2019年进一步改善。全市主要河流的259个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74.1%,Ⅳ类断面占24.7%,Ⅴ类断面占1.2%,无劣Ⅴ类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均呈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分别为4.1毫克/升、0.51毫克/升、0.159毫克/升,较2019年分别下降6.8%16.4%16.8%。上海市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13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为Ⅲ类、Ⅳ类、Ⅴ类的数量分别为6个、5个和2个,分别占46.1%38.5%15.4%。上海地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39个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中,符合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监测点位占15.2%,符合第三类和第四类的监测点位占15.2%,劣于第四类的监测点位占69.6%,长江河口水域水质总体稳定。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17年至2020年上海市76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基础点位的例行监测结果表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上海市249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和195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020年,上海市辐射环境背景值和辐射设施周边的辐射强度均处于正常水平。

生态环境状况良好。2019[[1]]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级为“良”,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二、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2020年,上海市完善并依托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平台,圆满完成第七轮行动计划各项既定任务,全面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上海市继续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在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为各项污染防治任务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2020年,上海市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稳步推进近年来出台的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创新。设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围绕8大体系共部署了58项主要任务和细化措施。印发《上海市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启动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3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深入一线广泛开展企业走访,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7项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超额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监督管理、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应对气候变化、污染源普查以及长三角区域协作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持续强化法制建设,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及调研工作,积极协调推进《上海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修法进度;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和依法执法,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指导守法企业守法经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奉贤区人民政府签署《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局区联动、合作共建上海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绿色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加快绿色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工商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共同服务中小企业,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推进落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正式印发全国首部《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

 



[1] 截至本公报发布时,2020年数据尚在审核中,故采用2019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