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在上海环境网(https://sthj.sh.gov.cn)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落实国家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主动公开,不断提升市民感受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公开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现行有效文件共计42件;我局无制作规章的职责权限。2021年我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6691件;行政许可办理材料均已纳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栏目。2021年我局行政处罚事项76项,行政强制事项0件。2021年未产生行政事业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7件,商业机构申请28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55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2021年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全部办结。
办理结果如下:(1)予以公开的79件。(2)部分公开的0件。(3)不予公开的45件,全部为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4)无法提供的32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9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3件。(5)不予处理的3件,其中,信访举报投诉类的1件,重复申请的2件。(6)其他处理的12件,其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的1件,其他(申请人主动撤销)的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和责任。在制作公文时,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审查并明确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2021年主动公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各类公文127件,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栏目公开。
我局在公文核稿、依申请公开办理、网上信息发布等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纸质文件和网上发布文件未经保密审查,不得对外公开发布。解密文件在解密前必须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认定,从制度上杜绝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发生。2021年未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上海环境”网站设置一级栏目6个,二级栏目85个。2021年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97条,开展民意征集19期,收到意见119条。网站总访问量2362802次。截至2021年底,“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60003,发布信息1544篇,阅读总数106万次;“上海环境”微博粉丝数827723,发布和转发信息6679条,微博阅读总数3421万次。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我局答复。未引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诉讼,未引发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8 | 0 | 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6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7 | 28 | 0 | 55 | 1 | 0 | 1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2 | 17 | 0 | 9 | 1 | 0 | 7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43 | 0 | 0 | 4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8 | 0 | 0 | 0 | 0 | 2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2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1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8 | 2 | 0 | 1 | 0 | 0 | 11 | ||
(七)总计 | 87 | 28 | 0 | 55 | 1 | 0 | 1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数据化,市民观感不强。二是企业和市民获取政策文件不够及时,精准推送和政策解读力度不够。三是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信息发布少,获取不够集中。四是企业环境信息重复填报,数据开放期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制作环境质量环保地图,加强对数据的解读,提升观感。二是从企业环境角度,加强环境信息填报的数据推送功能,减少企业重复填报,发挥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不断加大环保设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开放,提升市民参与度。四是对政策文件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或动态解读,及时回应热点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2021年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标准化改造,政策文件中按部门文号进行分类,方便市民查找。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在“上海环境”网站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超链接展示版),网站可以下载使用。16个区的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试点都得到落实,公开各自特色的标准化产品。
2. 为更好的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完善依申请工作机制,2021年邀请政务公开专家编制了十大案例,素材均来自近年市局和区局的依申请答复。政务公开案例、生态环境部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材料均发放给各部门,并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对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和公文属性认定工作有指导作用。
3. 落实规划信息公开,优化“规划与计划”栏目,集中公开历史规划计划信息,2021年8月19日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针对《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制作了图说、短视频、H5等不同形式的新媒体产品进行解读。
4. 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建立“生态环境质量”专栏,持续发布空气、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源、海洋环境、辐射等环境质量信息,发布《2020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已公布的环境监测数据统计,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5.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91.8%,较2020年上升4.6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40个国控断面优良比例为95.0%,较2020年上升2.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5. 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信息111件,公开危险废物审批许可和不许可信息1883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平台公开上海市企业排污许可证4920件,公开全市生态环境处罚单位1093家,双随机”抽查123家单位,31家检查异常。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布了《上海市2021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制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和配额分配方案。11月发布了《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上海市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发布《上海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1259家重点排污单位和189家清洁生产企业在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环境信息。233家上市公司在平台公开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情况、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环境应急、其他环境信息、自行监测数据等七个方面内容,201家上市公司公开了社会责任报告。根据《固废法》要求,在平台增加固废公开内容10项,并新增监测超标情况信息。
6. 加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全部对外征求意见。2021年3月,邀请公众参加局长办公会,讨论《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重大决策”栏目公开《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及相关重大决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27件。
7. 高质量开展公众开放活动,2021年2月在“政府开放”栏目公布“上海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共计90家企事业单位。积极安排8月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漫游“云”参观市环境监测中心、“我为群众讲监测”水站公众开放线上参观等活动。8月25日全国低碳日,发布“低碳创意”宣言,发起“全民碳讨”话题。开展“政府开放月”公众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改进完善相关的工作内容和方式,实现广泛关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局面,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8. 2021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2件,代表建议39件(主办件4件、合办件4件、会办件31件),政协提案43件(主办件12件、合办件2件、会办件2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时、按质完成办理任务,所有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办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在“上海环境”网站“建议提案答复”栏目公开2021年“两会”办理情况、代表建议答复7件、提案答复14件。
9. 2021年2月公开了市级、本部门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预算,公开8份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公开1份补助资金分配结果。2021年8月公开了市级、本部门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决算,公开8份项目绩效自评表。2021年7月公开本市2021年1月至6月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10. 创新工作方面,建设环境“e小二”服务平台,提供相关环保业务(简称“环保一类事”)的便捷办理入口及服务咨询等。实现了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发布6期《排污许可微讲堂》;发布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的动漫片《地球英雄》、市民低碳行动IP形象;“上海环境”新媒体持续开展粉丝互动,回复粉丝的提问;开放留言、评论,倾听市民声音;组织3期有奖精选留言活动。
11. 收费情况: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未发生收取费用情况。
相关文件:图解《2021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