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 字体:  ] [分享: ]

                             2025年1月23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在“上海环境”网站(https://sthj.sh.gov.cn)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谋划美丽上海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围绕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认真履职尽责,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印发美丽上海建设实施意见,系统谋划空间、发展、环境、人居、生态、韧性、人文、科技、和合、善治“十美”共建,实施美丽上海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订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知,印发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联合发布《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等,评选首批无废城市细胞,发布市级“无废指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我市出台国内首部无废城市建设条例,颁布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修订碳排放管理办法,出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细则,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管理办法,制修订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等7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有序开展,制订印发了《上海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发布首批10家典型案例。

2024年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印发《上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布上海市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共138家,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和《上海市纳入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编制了《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2024年2月公开了市级、本部门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预算,公开8份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年9月公开了市级、本部门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决算,公开8份项目绩效自评表,3份绩效评估报告。2024年公开了本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16份政府采购意向。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现行有效文件共计57件;市生态环境局无制作规章的职责权限。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672件,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均已纳入“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栏目。2024年行政处罚事项52件,行政强制事项2件。2024年不涉及行政事业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7件,商业企业申请13件,科研机构申请1件,其它申请1件。2024年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件全部办结。办理结果如下:(1)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43件,占30.28%;(2)不予公开的4件,占2.82%;(3)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66件,占46.48%;(4)不予处理1件,占0.7%;(5)其他处理 28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22件),占19.72%。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获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未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况。2024年主动公开《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协调推进微型水站建设的通知》等各类公文163件,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栏目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上海环境”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11条,网站总访问量4355578次。“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0.2万,发布信息1565篇;“上海环境”微博订阅数84.6万,发布和转发信息6122条;“双微”新媒体平台阅读总数3340万次。

 

(五)监督保障

2024年4月,制定并发布《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中期检查各项任务整改,对照年度考核指标,督促部门按时完成。加强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做好日常自查和季度普查。规范办理答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2024年未引发针对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1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7

13

1

0

0

1

1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4

1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5

0

0

0

1

6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4

4

0

0

0

0

28

(七)总计

127

13

1

0

0

1

1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完善上一年度阅办联动、咨询服务及回应关切事项,增设阅办联动事项,咨询政策留言全部解答公开。2024年存在的不足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以文字解读为主,其他方式占比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