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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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QI相关知识
1.什么是AQI?
AQI,即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2.AQI是怎样进行计算与评价的?
AQI计算与评价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对照各项污染物的分级浓度限值,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各项污染物的实测浓度值(其中PM2.5、PM10为24小时平均浓度)分别计算得出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 Air Quality Index,简称IAQI);第二步是从各项污染物的IAQI中选择最大值确定为AQI,当AQI大于50时将IAQI最大的污染物确定为首要污染物;第三步是对照AQI分级标准,确定空气质量级别、类别及表示颜色、健康影响与建议采取的措施(详见表1)。
简言之,AQI就是各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中的最大值,当AQI大于50时对应的污染物即为首要污染物。
3.如何看懂AQI?
AQI的数值越大、级别和类别越高、表征颜色越深,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市民看AQI时,不需要记住AQI的具体数值和级别,只需要注意优(绿色)、良(黄色)、轻度污染(橙色)、中度污染(红色)、重度污染(紫色)、严重污染(褐红色)等六种评价类别和表征颜色。当类别为优或良、颜色为绿色或黄色时,一般人群都可以正常活动;当类别为轻度污染以上,颜色为橙色、红色、紫色或褐红色时,各类人群就需要关注建议采取的措施,在安排自己的生活与出行时作为参考。

4.什么情况下在看AQI的同时还要兼顾实时浓度数据?
由于PM2.5和PM10没有小时浓度标准,基于24小时平均浓度计算的AQI相对于空气质量的小时变化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当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时,市民在看AQI的同时还要兼顾PM2.5的实时浓度数据,如果PM2.5小时浓度已连续多个小时超过150微克/立方米,就应适当调整自己的户外运动或出行安排。
5.AQI与原来发布的API有什么区别?
AQI与原来发布的空气污染指数(API)有着很大的区别。AQI分级计算参考的标准是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参与评价的污染物为SO2、NO2、PM10、PM2.5、O3、CO等六项,每小时发布一次;而API分级计算参考的标准是老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的污染物仅为SO2、NO2和PM10等三项,每天发布一次。因此,AQI采用的标准更严、污染物指标更多、发布频次更高,其评价结果也将更加接近公众的真实感受。

二、本市空气质量监测发布相关知识

    1.上海目前发布的PM2.5等指标的监测数据是如何采集获取的?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要充分考虑点位的代表性和监测方法的科学性。一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应有若干个监测点位,在一定的高度、通过科学的监测方法获取监测数据,进行科学计算后才具有代表性。目前,经环境保护部认定的上海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国控点)共10个,分别为:普陀监测站、卢湾师专附小(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中对应名称为“十五厂”)、虹口凉城、杨浦四漂、静安监测站、徐汇上师大、浦东川沙、浦东张江、浦东监测站、青浦淀山湖。其中,青浦淀山湖为对照点,不参与全市整体空气质量水平的评价;其余9个点为评价点。除青浦淀山湖外,本市国控点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的黄浦、静安、普陀、徐汇、虹口、杨浦、浦东等区(空间分布见图1)。
上述10个国控点主要分布在人口稠密的中心城区,点位设置和监测方法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能够代表本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整体水平。上海目前发布的PM2.5等指标的监测数据均采集自上述10个国控点。
2.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及时获取空气质量信息?
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及时获取空气质量信息,包括手机软件、网站、微博、电视、广播等。其中:
? “上海空气质量”手机软件每小时更新一次(每次整点时刻过后约半小时左右更新)。苹果手机用户可通过苹果软件商店(App Store)下载苹果版软件,安卓手机用户可通过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或安卓市场下载安卓版软件;
? 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上海环境(http://www.sepb.gov.cn)、上海市境监测中心和上海环境热线(http://www.envir.gov.cn)等四个网站每小时更新一次(每次整点时刻过后约半小时左右更新);
? 新浪网、腾讯网、东方网、新民网四大微博平台“上海环境”官方微博每天发布2至4次正点实时数据(7:00、10:00、14:00、17:00);
? 上视新闻综合频道每天7点早新闻、12点午新闻、18:30新闻报道、21:30新闻夜线播出四次最新正点实时数据;
? 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每天滚动播出四个正点实时数据(7:00、10:00、14:00、17:00);
?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每天随新闻栏目多次播报最新空气质量信息。
3.市民从新版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上可以了解到哪些信息?
市民从新版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上,可以了解到以下四方面的信息:
一是实时的空气质量信息,包括每小时发布一次各国控点和全市平均的6项污染物实时浓度数据、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在表现形式上,除了常用的数据表格和折线图以外,网站的背景图片颜色也会随着污染等级而变化;同时,网站还首次推出上海空气质量宝宝的卡通形象,用空气质量宝宝的不同表情和发色代表不同的污染等级,使市民看到的空气质量信息更加生动和形象。例如,当AQI为优时,网站背景图片呈绿色,空气质量宝宝露出笑脸,其头发也呈绿色;当AQI达到重度污染时,网站背景图片将变成紫色,空气质量宝宝将呈现哭脸,同时头发也会变成紫色。
二是及时的健康预警提示信息,每小时发布一次空气质量对健康影响情况和建议采取的防护措施,为市民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三是直观的影像信息,每15分钟发布一张外滩地区的实景照片,并可查询最近24小时的历史照片,让市民可以从感观上直接判断当前时段的霾污染状况和变化过程。
四是“上海空气质量”手机软件的获取方式和使用说明等,包括苹果版和安卓版两个版本。
此外,新版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还同时推出了英文版页面,以满足在沪外国公民对空气质量信息的需求。
4.为什么暂时看不到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了?
空气质量新标准从颁布到实施的时间要求较紧,由于同时涉及到6项污染物,其污染成因、变化规律和影响因素各不相同,加上现有监测数据尚未覆盖完整年度的气象条件,因此近阶段尚不具备发布AQI预报的技术能力。目前,环保部门正在会同气象部门共同开展AQI预报技术研究,待积累一定数据和经验后,再为公众提供AQI预报服务。
同时,在正式发布常规AQI预报前,环保部门将重点关注污染日的预报预警工作,通过短时污染预警和季节性污染提醒来弥补因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缺失给公众带来的不便。一是根据污染变化趋势,及时通过网站、微博、短信、电视等渠道发布短时污染预警信息。二是在污染高发季节开始前,通过各种渠道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实时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
5.为什么要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同步发布?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日趋明显,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的经济最为发达的重点城市群地区之一,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状况上都表现出相对一致的区域特征,经常出现长三角重点城市同时出现空气污染的状况。因此,根据环境保护部的部署和要求,长三角地区将同步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同时启动空气质量数据与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实时发布,从而为今后同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6.按新标准评价,上海的空气质量状况如何?
由于新标准增加了PM2.5、臭氧等指标,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浓度限值,因此,按新标准评价,上海的空气质量主要超标因子将由原来的PM10改变为PM2.5和臭氧。一般来讲,上海夏季以臭氧超标为主,秋冬季节以PM2.5超标为主;而冬春季节受沙尘输送影响,PM10超标的频率较高。
7.上海在进一步完善区县空气质量监测发布工作方面有哪些考虑?
在今年完成10个国控点PM2.5等监测仪器配置并发布AQI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满足各区县居民希望了解本地区空气质量的需求,本市正在积极推进区县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将依托各区县现有或新增空气质量监测点,尽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PM2.5等监测仪器,确保每个区县都有2~3个监测点,对新标准要求的PM2.5、PM10、SO2、NO2、O3、CO等六项基本指标开展监测并进行信息发布。今后不仅市环保局要实时发布国控点的六项指标监测数据和AQI,各区县环保局也要在本地网站、电视等相关媒体上实时发布本区县各监测点的六项指标监测数据和AQI,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本地区的空气质量状况。
在各区县完成监测点建设之前的过渡时期,将主要通过各区县环保局网站发布已有监测指标的实时浓度数据和评价等级,供市民了解本地区空气质量时参考。

三、空气质量新标准相关知识
1.空气质量新标准在哪些方面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与老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相比,空气质量新标准一方面提高了功能区标准要求,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取消了三级标准;另一方面也加严了污染物控制要求,增设了PM2.5年平均、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并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浓度限值。
空气质量新标准中6个基本项目的浓度限值详见表2。

2.空气质量新标准在实施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鉴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且PM2.5等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上海市作为第一批实施城市之一,自2012年起率先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并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和发布工作。
3.新标准中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哪些危害?
颗粒物PM10指空气中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吸入颗粒物;颗粒物PM2.5指空气中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细颗粒物或可入肺颗粒物。漂浮在空气中的颗粒物很容易被吸入并沉积在支气管和肺部,引发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疾病。
二氧化硫(SO2)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附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
二氧化氮(NO2)是一种棕红色、高度活性的气体,主要损害呼吸道,短期暴露可导致呼吸道疾病患者产生过敏反应、损害肺功能,慢性作用则可能会表现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慢性呼吸道炎症。
一氧化碳(CO)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阻碍体内氧气输送,使人体缺氧窒息。一氧化碳中毒俗称煤气中毒。
臭氧(O3)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强烈刺激呼吸道,造成肺功能改变,引起气道反应和气道炎症增加、哮喘加重等。
4.新标准中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取值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新标准中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的取值时间是综合考虑国内实际情况和国际发展趋势,基于健康影响研究确定的,一般分为年平均浓度限值、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其中,CO和O3主要关注短期急性健康效应,故CO只规定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O3只规定了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流行病学研究表明,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2.5和PM10的短期或长期暴露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利的健康效应,但迄今为止,有统计学意义的健康影响研究仍以24小时暴露水平的平均浓度为依据。因此,世界各国均针对短期暴露的健康效应制订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针对长期暴露的健康效应制订了年平均浓度限值,而均未对颗粒物PM2.5和PM10的1小时浓度限值作出规定。与国际接轨,新标准也只规定了PM2.5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和年平均浓度限值。
5.新标准中PM2.5浓度限值是如何确定的?
在空气质量新标准中,我国第一次规定了PM2.5浓度标准,实现了污染物控制项目与国际接轨。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PM2.5标准限值目前仅能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故PM2.5二级标准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确定为35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
四、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
1.大气中各项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颗粒物(PM10、PM2.5)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船)排放、电厂锅炉、工业炉窑和生产过程、道路与建筑扬尘、秸秆焚烧、民用分散燃烧等。
SO2主要来自固定污染源,包括火力发电厂等燃煤燃烧,以及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炼油和硫酸厂等生产过程。
NO2除少量来自自然界氮循环外,大部分来源于各种矿物燃料的燃烧过程,包括火力发电、石油化工、燃煤工业等工业源排放和机动车尾气排放。
CO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炼钢、炼铁、焦炉、煤气发生站、采暖锅炉、民用炉灶、固体废弃物焚烧排出的废气。
O3是大气中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光化学反应形成的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和化工生产等。
2.上海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努力推进空气质量达标?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2000年以来连续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推进,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近十年来空气质量稳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API优良率由十年前的80%左右上升至90%以上。但与此同时,灰霾污染和光化学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本市大气污染类型已从传统、单一的煤烟型污染向区域性、复合型污染转变。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几年乃至几十年内,上海将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来努力推进空气质量达标:
一是加快推进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提高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本市在第五轮三年行动计划中专门加强了大气专项工作的内容,设置了53个项目,投资103亿元,与第四轮行动计划比,项目和投资都增加了40%左右。
本市煤炭一半以上用于燃煤发电,在“十一五”全面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本市计划完成11家电厂共计907.4万千瓦机组的烟气脱硝等相关技术改造,同时对燃煤机组实施烟尘达标改造,有效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总量。在工业燃煤锅炉污染防治方面,本市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到2014年底计划完成1000台中小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为推动这项工作,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工作方案和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在机动车污染控制方面,本市计划明年提前实施国V排放标准。2012年8月,为加快黄标车(国Ⅰ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步伐,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4号),明确了第五轮环保三年计划确保淘汰15万辆黄标车的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淘汰20万辆。通过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证准入门槛和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加快淘汰黄标车,进一步削减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方面,本市已在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赛科、华谊集团等四大化工企业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试点示范工作,正在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并计划在其他重点行业扩大LDAR试点示范的范围。在石油化工、制药、涂装和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进VOCs废气治理示范工程。继续完善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任务。针对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点,国家专门组织相关省市编制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区域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区域规划》明确要求长三角区域从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深化污染治理、提升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市将根据规划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实施。
三是制定和实施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从远期的工作来看,为切实落实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要求,结合已有规划与科研成果,本市正在制定《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该规划将通过对本市空气质量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提出达标期限和分阶段目标,从改善产业结构、加强污染源治理、深化工业区综合整治、加强高污染应急等方面制定达标措施,通过强化区域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协同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上海市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