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谱写绿色发展新篇章 ——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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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全面深入了解《计划》出台背景、目标、主要任务及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有关解读如下:

问: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2000年以来,我市滚动实施了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安排1600余个项目,资金投入超5000亿元。通过持续努力,环境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污染防治能力大幅提升,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和城乡环境品质明显提升。

然而,生态环保依然任重道远,煤炭消费总量仍处于高位,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大,环境基础设施还有不少短板,臭氧(O3)等主要污染物仍处临界超标水平,部分河道存在间歇性水质反复、生态功能不足。此外,新战略对生态环保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江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都要求上海在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环境治理制度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谱写建设美丽上海新篇章的开局时期,为统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问: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编制过程中考虑了哪些原则?

答:总体思路上,以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系统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改善市民周边的人居品质,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高城市吸引力和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编制原则上,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以及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谋划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加快补齐生态环保短板。二是服务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推进“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和“南北转型、五大新城”等重大战略任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三是突出全面绿色转型。把减污降碳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牛鼻子”,加快推动各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四是突出系统思维。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五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技术创新,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构建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问: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目标指标?有哪些任务举措保障这些目标指标的实现?

答:《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主要指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空间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等五大方面。其中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地表水优III类断面保持在55%以上,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1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1平方米;单位GDP能耗、水耗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7%以上。

为保障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指标的实现,《计划》共安排了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河口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生态文明改革与保障机制等11个专项,共计213个项目

问:如何保障《计划》实施?

答:《计划》提出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全面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和督察整改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等。二是强化环境执法推动。开展土壤、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地方立法研究,推进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环境司法联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三是强化政策支撑保障。通过政策支持推动老旧车、机械更新淘汰,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鼓励清洁生产装备研发和制造,推动环境第三方治理机构建设等。四是健全智慧监管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环保管理水平。五是完善市场治理体系,继续推进第三方环境服务试点,鼓励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创新。六是健全区域协同协作,探索形成长三角水、大气、固废、绿色创新等领域协作新机制。七是完善全社会共治体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强化各类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公众的监督与参与。

问:与以往计划相比,本轮计划有哪些特点?

答:与前几轮相比,本轮计划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稳”,稳定巩固前七轮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果,坚持原则不能改、方向不能变、力度不能减、标准不能降,确保守住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底线;二是“进”,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更加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提高治理措施的全局性、整体性,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协同推进气候变化应对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统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新”,更加强化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全方位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新动能,在创新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