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引。
问:《实施意见》的编制是如何考虑的?
答:总体思路上,在全面落实中央意见有关要求和稳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衔接本市“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国家相关最新政策要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更高标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
总体安排上,接续本市“十三五”期间“1+1+3+X”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体系,结合国家部署要求和本市实际,按照“1+1+X”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第一个“1”是印发本《实施意见》,第二个“1”是实施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X”是推进实施若干专项行动。
问:《实施意见》的指标体系有何特色和亮点?
答:指标设置充分衔接国家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规划目标,并根据国家对我市“十四五”主要约束性指标的新要求,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率等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我市去年印发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比,PM2.5从<35微克/立方米提升至<30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从85%左右提升至90%以上;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率从达到14%左右提升至18%。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基本达标;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问:《实施意见》的任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实施意见》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维护城市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提出了6大任务32项具体举措。
一是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本市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和绿色升级。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崇明岛碳中和示范区、临港新片区、五大新城绿色发展新高地。
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新一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计划。推动货运向公转铁、公转水方式发展,优化集疏运结构调整,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扬尘、餐饮油烟等社会污染源治理。
三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区域与流域,进一步巩固全市河湖“消黑除劣”治水成果。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跨界水源保护区协同监管示范样本。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实施长江口—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战。
四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强化源头准入和环境风险管控。
五是切实维护城市生态安全。深入开展增绿行动,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六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通过加强法治保障、完善经济政策、完善投入机制、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监测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等具体举措,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上述任务中,聚焦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部署推进“6+2”个专项行动。“6”是指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口-杭州湾综合治理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6个标志性专项行动;“2”是指延续本市 “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无废”“增绿”两个专项行动。
问:如何做好此次攻坚战役的组织实施?
答:为确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依托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做好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报道与推广。五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