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合作!上海苏州两地签署协议推进生态环境协同共治
发布日期:[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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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三角绿色发展一体化生态示范区成立一周年之际,沪、苏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同共治也全方位展开。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市嘉定区与江苏省太仓市两地同步签署了跨界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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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沪、苏两地将共同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升交界断面水质、联动推进固废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合作期间,沪、苏两地将建立联席会议,解决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信息共享,加强临界合作,完善两地协同治理机制,共同维护环境安全,打造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


战略协议签约仪式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程鹏携多个部门负责人与到沪考察学习的苏州市副市长陆春云一行展开深入交流座谈。双方围绕环评审批、大气污染防治、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和长三角一体化格局下区域协同创新等相关工作深入交流,达成了系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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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污染防治攻坚“1+1+3+X”综合体系,成效显著。交流座谈会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大气处、监测处负责人分别从优化营商环境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指导、重点企业主动减排,大气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及数据共享相关工作等方面,介绍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创新实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关情况。


陆春云指出,苏州紧邻上海,一直把上海作为学习的榜样和前进的标杆,上海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苏州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苏州将加快学习、对接、服务,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并做好各项保障,切实打造一支过硬环保铁军,推动提升沪、苏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体化合作水平,实现“1+1>2”的效果。


程鹏指出,上海与苏州唇齿相依,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直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苏州创新的活力,开放的程度,博大的胸怀都值得借鉴学习。上海将继续和苏州一起,以建设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跨界水体治理、固废污染防治等方面与苏州进一步开展合作。还要共同探索深化其他领域全方位合作,在科研合作、产业园区共建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和环评制度改革方面加强对接,不断探索、交流与创新。(中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