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1-05-20]
[ 字体:  ] [分享: ]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攻坚意识,迎接人大执法检查,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培训,党组书记、局长程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程鹏指出,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既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保障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正常运行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围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监管重点,结合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逐条对照、逐条梳理,既要总结经验和工作亮点,也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典型案例和整改措施清单,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快递包装、建筑垃圾等检查重点,贯彻落实新《固废法》法律责任。要为人大执法检查提供工作便利和有力保障,准确提供数据资料、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程鹏要求,要持续提升,强化攻坚意识,提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加强普法宣传,确保重要法律原则和新制度新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监管执法,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加快补齐收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宝山、临港地区要加快推进“无废城市”试点方案编制和建设,其他区也要找准自身特色加以推进,全面提升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推进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处长任菊萍对新《固废法》予以解读,局机关有关处室、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