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浦、杨浦、嘉定三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2025年12月24日至25日,督察组分别向三区反馈督察意见。
黄浦区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黄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中心城区定位还存在差距和短板,一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亟待破解,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杨浦区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嘉定区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发展战略定位,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

督察组要求黄浦区、杨浦区、嘉定区抓紧研究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和问责工作方案,在督察报告正式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经批准后6个月内形成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含问责情况)报市委、市政府。督察组分别向三区移交了督察反馈意见及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惠丽作表态发言,她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美丽黄浦建设迈上新台阶。
杨浦区委书记薛侃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坚决态度扛起整改责任。要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以有力举措确保整改实效。要标本兼治、立足长远,以严格标准巩固整改成果。
嘉定区委书记肖文高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抓实问题整改。要强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