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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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制定了《上海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实地调研督导,并就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上下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均序时推进,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件均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在督察整改推动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强化政治担当,高站位谋划美丽上海建设新蓝图,实施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压实政治责任,持续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光伏、风电装机总量达518万千瓦;已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1262台。优化调整产业结构,2024年至2025年,实施产业结构调整900项,创建240家绿色工厂、46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6家绿色工业园区。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提升超大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率先出台实施《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强化雨污水系统治理,强化污水“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一厂一策”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一河一策”推进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等6个专项行动,制修订生活垃圾焚烧等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一河一策”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治理与管控,2025年1—12月,国控入海河流总氮均值同比下降11.4%。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林地保护修复,强化批后监管,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全市互花米草治理,持续开展互花米草跟踪监测。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噪声投诉处置机制,2025年,全市噪声投诉量相比2023年下降超16%。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修订《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的提前告知机制,推动餐饮企业油烟治理设施清洗台账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

  六是夯实行业管理责任,抓实部分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加强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监管,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强化船舶码头污染监管,在长江干流码头配置船舶垃圾接收设施,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加强码头船闸日常巡查、卫生保洁和环保宣传。压实飞地企业治污责任,落实规范种养循环要求。严厉打击检测机构造假行为。

  下一步,上海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严格标准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牵引带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提升,持续健全符合超大城市特点规律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