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美丽上海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检察院开展联组学习
发布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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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市检察院党组围绕“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深化联动共治,以高质量法治护航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联组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唐家富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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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张梓太应邀作报告,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理解和把握生态环境法典,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编纂历程、编纂模式、主要内容和法典的中国特色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实施生态环境法典,高质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工作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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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依法实施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当好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主力军。要用心用情为人民,以巩固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将“民生承诺”更好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态红利”。要以更高水平行法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忠诚履行法典赋予的检察职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超大城市生态特点,进一步做优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努力办出更多标准之诉、制度之诉。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生态损害赔偿金等执行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通过检察建议等更好“抓前端、治未病”;依托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坚持治污整改与生态修复一体推进;持续优化犯罪打击和属地治理联动机制,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要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携手推动美丽上海建设迈上新台阶。持续深化全方位、全链条、深层次府检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督办、重大案件会商、联合发布案例等机制,进一步提升联动紧密性和响应速度。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协同,进一步严密法网,实现错罚相当。依托最高检在沪设立的“生态环境检察研究基地”等平台,加强理论共研,更好指导实践。加强智慧借助,系统开展同堂培训,完善特邀检察官助理、双向挂职交流、重大专案跟班历练等机制,共同培养通晓法律规范、熟悉环保专业、善用技术手段的复合型人才。

 

唐家富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刻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统一性,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理论根基;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思想引领与法治保障的辩证关系;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的重大意义,在法治轨道上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合力。要以法典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把学习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干部履责必修课。学深悟透法典精神,掌握法典知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抓好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扎实推动法典落地实施。以法典确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规则为指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法典实施的“后半篇文章”。要在巩固现有协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的闭环处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联合督办、联合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坚持用两个思想武装头脑,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方向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遵循,把学习贯彻两个思想与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法治推动美丽上海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检察院会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加强执法司法协作的合作备忘录》。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同志,沪东、沪西检察院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部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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