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首次会议,升级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发布日期:[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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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宝山区召开新组建的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环委会”)第一次工作例会,生态环委会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区长王益群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成员单位领导,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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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宣读生态环委会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详细介绍了下阶段重点开展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收官等工作。随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园区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下一步计划做交流发言。


王益群肯定了各与会单位为宝山环境改善所做出的努力,并要求各相关部门跨前一步、形成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站在更高的高度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折不扣履行职责,深刻学习总书记考察陕西、山西、江苏等地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始终、落到实处。二是要以更大的紧迫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以赴完成目标。既要咬住目标抓冲刺,对照清单逐项落实;也要扣住节点抓整改,结合历次生态环保督察推进长效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更要聚焦成效抓重点,严格落实防疫隔离点危险废物处置等新任务、新要求。三是要以更强的战略定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驰而不息改善环境。紧紧对照“十四五”规划,细化明年目标计划,全面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以一网统管和网格管理为抓手,加快构建宝山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此次会议标志着宝山区生态环委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党政机构改革以来宝山区关于生态环保职责和生态文明制度的调整、转隶基本理顺,标志着全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顶层设计完成升级,为宝山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坚持生态优先落实新发展理念提供了有力支撑。(宝山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