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及奉贤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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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函〔202248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及奉贤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庄行工业园、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上海奉贤西渡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组织审查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及奉贤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函》收悉。经审查,我局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及奉贤综合保税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相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上一轮规划环评,此次跟踪评价范围为:东至沪金高速,南至浦南运河、航南公路、沪发路,西至沪杭公路、南竹港、地灵路、红旗港、浦卫公路,北至华松路、大叶公路、规划环城北路、奉浦大道,规划总面积约2864 公顷。其中包括核心区、奉贤综合保税区、江海经济园区、西渡工业区和庄行工业园等5个产业区块,各区块四至边界和主导产业如下:

核心区范围为:北至大叶公路、规划环城北路,南至奉浦大道、肖南港、程普路、航南公路、浦南运河,东至沪金高速,西至南竹港、地灵路,面积为1590 公顷。重点发展美丽健康、新能源与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配件、装备制造(输变电)、航空配套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现代服务业。

奉贤综合保税区范围为:北至肖南港,东至环城西路,南至奉浦大道,西至南竹港,面积约为188 公顷。重点发展美丽健康、新能源与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配件、装备制造(输变电)、航空配套等先进制造业和物流现代服务业。

江海经济园区范围为:东至沪杭公路,南至航南公路、沪发路,西至南沙港,北至奉浦大道、程普路,面积约为608 公顷。重点发展美丽健康、汽车零部件、通用装备制造、专业设备制造、电器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西渡工业区范围为:北至华松路,东至沪金高速,南至大叶公路,西至沪杭公路,面积约为252 公顷。重点发展美丽健康、汽车零部件、通用装备制造、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庄行工业园范围为:北至奉浦大道,东至南沙港,南至沪发路,西至红旗港~浦卫公路,用地面积约为226 公顷。重点发展美丽健康、汽车零部件、通用装备制造、专业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二、《报告书》在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的基础上,梳理了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上一轮规划环评提出的措施要求部分未落实等问题,提出了后续规划优化调整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区域产业空间布局要求和环境准入清单。《报告书》内容较全面,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为充分发挥跟踪评价的有效性,对规划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规划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功能区(西渡工业区及核心区、综合保税区位于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区域执行类功能区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西渡工业区及核心区、综合保税区位于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区域执行类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

(二)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园区在后续规划调整、项目引入时,应按《报告书》建议,合理控制园区周边生活区规模并优化布局,减缓对居民区的环境影响。具体要求如下:对现状或规划的集中居住用地相邻的工业用地设置200米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按照I类重点管控区和II类重点管控区严格新建项目引入,严控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

(三)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应按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缓冲区(西渡工业区全部及核心区、综合保税区部分区域)管理要求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发展高附加值、低污染、低风险的高端制造产业,不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符的高污染、高风险项目入园。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推动园区现状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综合治理。应按《报告书》建议,分类推进整改清单内企业实施搬迁、转型升级、环境综合治理、清洁生产等工作。高度重视在产业转型、用地转性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土地使用权人应按本市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五)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环境基础设施,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建立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监控。

(六)落实规划环评工作的相关要求。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规划定位、布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重新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应对照本市“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自评并落实整改。

四、请各园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建议,招商引资时将跟踪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重要依据。请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做好日常监管,督促园区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要求及跟踪评估整改的落实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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