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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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函〔202210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松江区交通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组织审查上海市松江区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302号)要求,对低运量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参照地铁、轻轨模式对建设规划进行审核。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地铁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要求,我局组织审查《上海市松江区有轨电车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规划概况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松江区交通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松江区有规电车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辖区。《规划》包括T2线二期(三新北路-翔昆路)和T4线一期(广富林路-荣乐东路)两个建设项目,新增13.9公里线路和17座车站,规划1座停车场(小昆山停车场),设计最高车速70公里/小时,轨道铺设方式为路中铺设。其中,T2线二期为既有T2线西延伸,线路长约7.8公里,设车站9座;T4一期分为主线和支线,总线路长约6.1公里,设车站8座。

二、对《报告书》的总体审查意见

《报告书》在对松江区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规划协调性分析,识别了《规划》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预测分析了《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噪声、振动等影响,论证了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开展了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报告书》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措施总体可行,总体结论基本可信,可作为规划实施的依据。

三、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一) 结合松江区域发展特点和方向、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统筹考虑低运量轨道交通对城市布局的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线路、车站布局与城市综合交通枢纽、产业园区、商业商务中心、集中居住区等城区重点功能区的衔接。在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物保护相关规划等协调,确保优化后的方案满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

(二)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噪声、振动影响管控。强化噪声、振动防治措施设计,确保安全有效。涉及居住、文教、文物等敏感区域的路段,应进一步优化线路方案,明确减振降噪措施要求以及沿线国土空间规划控制要求。

(三)切实遵守文物保护要求,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结合文物保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文物的保护。T2线二期线路应与姚家圈古文化遗址和“小昆山乡公所”碑本体保持适当距离,并加强施工期针对文物的环境保护措施。

(四)加强对线路两侧、停车场等周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停车场、车站等地面构筑物的选址和布局应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保持合理距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影响。停车场的相关开发规划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优化小昆山停车场的平面布置,出入段线等噪声、振动源尽可能远离敏感目标布置。优化地面构筑物的布局和景观设计,加强《规划》与城市景观的融合,确保与城市环境和风貌协调。

(五)严格控制规划实施的水环境污染。根据污水产生情况、市政管网建设情况、市政污水处理能力,采取纳入市政管网等措施妥善处置各类污(废)水,避免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六)下一轮规划编制前,应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要求,开展已实施规划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依法将评价结果报告相关部门,为新一轮规划编制提供支撑。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对《规划》中所包含近期建设项目的意见

《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调查规划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及变化情况,评价项目施工及运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集中居住区、文教区等的线路,应对其影响方式、范围和程度做出深入评价,采取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有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电磁环境和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等方面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