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西郊工业园区 (闵北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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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函〔202315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西郊工业园区

(闵北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上海闵北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组织审查上海西郊工业园区(闵北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经审查,我局对《上海西郊工业园区(闵北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虹桥主城片区单元规划》《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MHP0-1402MHP0-1403MHP0-14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园区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此次规划环评范围为:东至纪翟路(友谊河),南至北青公路,西至纪潭路-金光路,北至纪鹤公路,规划面积约为659.75公顷。园区规划产业功能定位包括生物医药、高端医疗设备、文创电竞、在线经济、集成电路设计等行业的研发。优乐加、旭华、商鹏、樽轩、富利、商樱、统鑫、筑民等8在规划调整前已出让工业地块暂以生物医药、高端智能制造和文化创意为主导产业引入产业项目。

二、《报告书》在开展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梳理了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区域产业空间布局要求和环境准入清单。《报告书》内容较全面,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一)落实规划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标准(3类及4a类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农用地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关筛选值。

(二)优化园区及周边空间布局。园区在规划调整时,研发用地应尽量集中,适时对金辉路以东-盐仓浦以南-王川泾以西-百贸路以南和园堂路以东-卓竟路以南-申潮路以西-百腾路以北的研发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在项目引入时,应按《报告书》建议,生产及中试研发项目和涉及动物活体实验的项目应尽量远离居住区。优乐加等8个已出让工业地块中与周边居住、教育等环境敏感区域相邻的,工业地块相邻侧设置200米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新、改、扩建项目准入应符合相应重点管控区要求。若后续工业用地收储且按规划研发功能实施的,产业控制带可相应调整为50米。

(三)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应按上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清单,加强入园项目的布局和准入管理。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应按《报告书》建议,加快推进上海红宝石闵北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15家现状工业企业的搬迁。

(五)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环境基础设施,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建立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对园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建立区域应急联动响应体系,加强园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六)根据国家和本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

(七)落实规划环评工作的相关要求。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规划定位、布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重新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应对照本市“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要求开展年度自评并落实整改。

四、请你单位和园区内各开发、建设、营运管理主体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日常管理的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协同机制,积极打造专业化、特色化的园区管理团队,做好入园企业培训宣传、企业日常巡查与问题整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等工作,持续推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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