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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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函〔2023104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组织审查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经审查,我局对《张江高科技园区南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南区Z00-2001单元E1等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张江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核心区(申江路以西)产业发展规划》等园区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此次规划环评范围为:东至申江路,南至张江镇界,西至罗山路,北至华夏路,规划面积约为7.12平方公里。园区主导产业为:商用飞机研发、农业研发、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设计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

二、《报告书》在开展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梳理了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区域产业空间布局要求和环境准入清单。《报告书》内容较全面,评价方法适当,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

(一)落实规划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标准(2类、4a类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别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二)优化园区及周边空间布局。园区在规划调整、项目引入时,应按《报告书》建议,园区内严控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强化产业布局管控,盛大天地、春天里、上海科技大学等现状敏感目标及规划敏感目标相邻研发用地设置50米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新、改、扩建项目准入应符合重点管控区要求。动物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应统筹规划,优先布局在张江民营企业总部聚集区(核心区)北侧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片区中央区域。中试项目应尽量集中布局,远离敏感目标,动物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应统筹规划,优先布局在张江民营企业总部聚集区(核心区)北侧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片区中央区域。中试项目应尽量集中布局,远离敏感目标,集成电路中试项目优先布局在规划四路以东集成电路功能区,生物医药中试项目优先布局在规划十四路以西生物医药功能区,综合用地内中试项目优先布局在规划二路以南区域。

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应按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清单,加强入园项目的布局和准入管理,完善环境准入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监控结果,严格产业准入。园区内具体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推动园区现状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综合治理。应按《报告书》建议,分类推进整改清单内企业实施转型升级、环境综合治理、清洁生产等工作。高度重视在产业转型、用地转性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土地使用权人应按本市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环境基础设施,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建立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对园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建立区域应急联动响应体系,加强园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六)根据国家和本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

(七)落实规划环评工作的相关要求。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规划定位、布局等发生重大调整的,应重新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应对照本市“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自评并落实整改。

四、请你单位完善环境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园区环境管理的责任分工,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要求。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平台和网格化管理等机制,构建街镇、产业园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模式,持续推动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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