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情况
为深化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清单》)进行修订,形成《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2025年版清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公众参与过程情况如下:
一、公众参与基本情况
(一)召开座谈会
为了确保《2025年版清单》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在编制过程中组织了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环保产业协会、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对于免罚清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走访调研
2024年12月-2025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团队前往各区生态环境局、行业协会、企业等不同主体了解免罚需求,听取对免罚清单的意见建议。
(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在“上海环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版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启动公众参与征询工作。
(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向全市16个区生态环境局、浦东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等开展征求意见。
二、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询意见期间,累计收到25条意见,采纳与部分采纳意见20条,未采纳意见5条。如市民建议对清单中所涉及的天数明确定义为工作日或自然日,部门建议增加“在责令改正期间内取得环评手续”的免罚条件内容,专家建议因为无法判断排污量的大小删除第十二项内容等,予以采纳。对不予采纳意见均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