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
为规范本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形成《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现将《办法》修订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情况公布如下:
一、公众参与基本情况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7月21日-8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在“上海环境”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开展为期1个月的公众意见征询。
(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7-8月,市生态环境局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数据局、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有关管委会等。
(三)召开专家论证会
2025年8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办法》专家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二、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询意见期间,累计收到27条意见,经逐条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纳与部分采纳意见25条,未采纳意见2条。予以采纳的意见包括调整部分表述,明确相关定义与激励措施等。未采纳的主要意见为增加罚则以及在碳普惠定义中补充生态修复领域。未予采纳的原因主要是相关建议不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