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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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法〔2020〕9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系统法治宣传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根据《2020年上海市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的规定,现制定2020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系统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要点。2020年局系统法治宣传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服务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一、提高站位,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宣传力度

(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辅导会、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要义,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关键作用。(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二)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文件。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内法规文件纳入党支部日常学习必备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和新出台新修订的党内法规文件。(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三)持续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托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提升制度自信,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宣传。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过程。重点推动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加强信用监管和宣传,营造生态环境领域讲法治、重诚信的良好环境。(牵头部门:法规处、执法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紧跟形势,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一)加大学习贯彻涉疫情防控法律文件力度。切实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普法教育。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地方生态环境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中央和地方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精准落实依法防控与依法治污宣传任务,支持企业依法复工复产复市。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力度,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宣传,全力保障取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全面胜利。(牵头部门:各相关处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

三、聚焦重点,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落实“谁立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加大立法、标准、政策制定事前征求意见和事后宣传解读工作。在地方立法、标准和政策草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地方立法、标准和政策出台后,强化宣传贯彻和解读、解释,切实增强社会的知晓度和认知度。(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本市《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帮助企业和群众正确理解生态环境法律规定,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学法的过程。做好接受本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准备。(牵头部门:执法处、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

四、丰富举措,开展生态环境相关主题法治宣传

(一)强化新法新规宣传贯彻。重点围绕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即将出台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新法新规,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一系列新法新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度解读相关法律制度和措施,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牵头部门:土壤处、环评处、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紧扣基层和企业普法需求,加大环境审批和监管中法律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处罚、复议、应诉办理过程中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切实做好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释法析理,把普法教育贯穿于日常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牵头部门:各相关处室;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

(三)开展六五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六五环境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印发生态环境常用法律汇编,提供法律适用指引,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展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宣传培训等活动,规范执法监管行为。(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抓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在领导干部学法中的作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精准化、常态化。(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建立各部门、各条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各部门、各条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根据要求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机制。贯彻执行《关于推动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有序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六、承前启后,配合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谋划

(一)做好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总结和宣传。组织开展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自查工作,及时总结法治建设经验和成果,配合做好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织参加2020年本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等评选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免罚清单等措施宣传和推广力度。(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为本市“八五”普法规划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积极研究本单位“八五”普法需求,推动纳入本市“八五”普法规划。(牵头部门:法规处;配合部门: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各处室、各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要提高认识,结合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细化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把普法融入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过程,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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