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刘代玲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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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人〔2021〕3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代玲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职务;

石纯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

徐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职务;

陈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赵健植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黄震同志任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免去其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职务;

免去魏化军同志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 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