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市各区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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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土〔2021〕67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上海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21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市各区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16个区和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评估结果均为A级(具体评估结果附后)。

各区应继续落实新固废法的有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本市的有关部署,大力推进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提升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上海市各区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估结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上海市各区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估结果

考核区域

考核评估结果

徐汇

A

闵行

A

长宁

A

黄浦

A

奉贤

A

青浦

A

崇明

A

浦东

A

虹口

A

杨浦

A

金山

A

松江

A

静安

A

宝山

A

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

A

普陀

A

嘉定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