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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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评〔2021〕144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工作,共涉及在本市开展环评业务的75家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21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经复核,发现1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或核算内容不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或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编制质量问题。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11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16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12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6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要求

(一)受到通报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从业行为,维护环评行业秩序,提高环评工作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编制的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三)各区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本辖区内开展环评业务的编制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性存在问题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并失信记分,处理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021年第一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2021年第一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予以通报批评的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及

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及

处理意见

予以通报的审批

部门

处理依据

1

环保型水性涂料、水性UV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中表5(10mg/m3)错误,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中表B.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6mg/m3

2、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原辅材料中遗漏甲苯、乙苯、苯乙烯等物料,且未给出原辅料组成成分和理化性质;现有项目未说明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废气达标排放分析中未明确废气排放满足的标准及标准限值;无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环境风险回顾、环境管理、现有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等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3、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项目原辅材料年用量总和为25540t/a,项目新增产品产量为22000t/a,由于报告中缺少物料平衡计算,进入污染物的原辅材料量按三本账中污染物产生量进行保守统计为131.3188t/a,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远大于产品产量和污染物产生量,物料不平衡,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3.1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4、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工艺废气包括投料废气、分散废气、灌装废气等,报告中对所有工艺废气源强计算采用同一产污系数且未区分不同工序的运行工况,可能导致工艺废气源强的计算结果偏小,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4.3.1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上海立邦长润发涂料有限公司

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20113MA1NGAH45A):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张波(BH017072):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金丽娟

(BH017963):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上海姜潜建材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未开展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4.3.1中需“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对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影响预测时未叠加背景噪声值,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9.2.1中关于评价方法及评价量需“以敏感目标所受的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作为评价量”的要求。

3、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提出项目高炮喷雾机降尘效率可达到99%,但未论证颗粒物去除效率达到99%的技术可行性和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7.1 中关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需“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的要求。

上海姜潜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宝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16677840060Y)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俞永明(BH001412):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年产3000 吨印刷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仅对基本污染物进行分析,未对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进行现状分析,且未说明不做分析的原因,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5.1.1按 HJ 2.1 或 HJ 130 的要求识别大气环境影响因素,并筛选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主要为项目排放的基本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和二级评价项目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要求中“6.1.2.2调查评价范围内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或进行补充监测,用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上海志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品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1310116MA1J8PW795)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芦宗旺(BH032021):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4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原辅料灭白可杀虫剂的组分中含异丁醇和异丙苯,两种物质列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A,项目未识别其作为评价因子;原辅料油墨中含2-丁酮(又名甲基乙基酮),列入《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属于异味物质,项目未识别臭气浓度作为评价因子。

2、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2-丁酮(又名甲基乙基酮)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A浓度限值(80mg/m3)错误,应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kg/h)和表4周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3、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包括:未开展评价区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未按要求开展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内容不全、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内容不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全等,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要求。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913300007345269842):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宋雪平 (BH001444):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5

上海大松瓦楞辊有限公司产品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不规范,无全面、有效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其中,碳化钨喷涂废气仅用一组数据进行分析(碳化钨喷涂废气最大排放浓度5.84mg/m3,排放速率1.79×10-2kg/h),实际该股废气至少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多种污染因子排放,应分别进行达标分析。也未识别现有项目监测计划未落实的问题,未提出 “以新带老”措施,无法说明现有项目达标情况,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上海大松瓦楞辊有限公司

南京硕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11MA1PYH4P3J):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曹红斌(BH018835):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6

津宏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错误。该项目为搬迁项目,回顾中遗漏“点胶废气”,现有项目监测时间过早,且未进行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2、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根据P34中文字描述及表5-4、5-6中内容,在废气收集仅采用集气罩的前提下,废气的收集效率为90%,不符合《上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试行)》中对捕集效率的估算原则。

津宏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江西悦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1360802MA38Q9XN4K):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郭慧敏

(BH019248):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赵立仁(BH025358):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7

京瓷精密工具(珠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未对项目边界废气、噪声达标情况进行分析。未对现有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是否符合许可排放量进行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2、污染物源强核算错误。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与现有项目产品种类及产量均不同,但是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棒料、切削液、电火花油、焊膏等)完全一致,且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措施与现有项目一致,但是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却与现有项目相差很大。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 1-2016)4. 3. 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京瓷精密工具(珠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913101045820854297)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齐石中(BH020003):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8

铁芯新增漆涂层工艺项目(ABB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稀释剂用量前后矛盾(表1-8为700kg,表1-10为6kg,且该数据明显不合理),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中3.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要求中“c)文字应简洁、准确,文本应规范,计量单位应标准化,数据应真实、可信”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未说明两类油漆使用方式和各环节操作时间安排,未分析以年工作时间1920h(240天×8h)折算最大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的合理性;未说明喷枪清洗稀释剂用量、清洗时间及进行该环节废气排放分析,未考虑喷枪清洗时废气排放速率增加情况,不能判定项目最大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及其达标排放情况,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为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任何一小时所排放的污染物的质量和任何一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定义。

3、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无效。噪声预测章节选用的噪声现状值与附件不一致,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中3.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要求中“c)……数据应真实、可信”的要求。

上海ABB变压器有限公司

源科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913101045820854297):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刘长河(BH017166):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张煜青(BH024173):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9

上海众叶物资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现有项目回顾描述不全。现有工程回顾中,未对原料的进料过程进行描述,未分析进料工艺流程,未明确粉尘产生情况及控制措施;未对厂界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1建设项目概况中“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包括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项目使用铁砂、镁砂、石墨、玉米淀粉等原料压制产品,原料中涉及大量含尘物料,但环评未对原料的进料过程进行描述,未分析进料工艺流程,未明确粉尘产生情况及控制措施。工程分析中仅表明“焊条均为无铅焊条”,未列出焊丝的主要成分,无法判断是否有其他污染物。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3.1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上海众叶物资有限公司

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440300081295591W):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张普(BH007649):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0

永胜水厂三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无效。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且评价范围内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距项目边界最近为10m),但报告中声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19年度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7.4.3中“分别评价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内各敏感目标的超、达标情况”的要求。
  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对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达标分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8.1.2中关于“建设项目厂界(或场界、边界)和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应作为预测点”的要求。

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上海同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1310117789543458K):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吕东英(BH013066):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魏艳芝(BH029076):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1

米顿罗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缺少乙酸丁酯废气和乙苯废气的厂界达标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7.1中“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达标排放可靠性”的要求。

2、降低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土壤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但报告认为本项目位于莘庄工业园区内,根据导则7.1.4要求,应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现状调查工作,本项目厂区地面均已水泥硬化,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及油品仓库均采取符合标准的防渗措施,因此项目无污染土壤途径,报告将其降低为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降级理由不充分,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6.2.2.3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

3、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报告未提出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2.3.1中“建设项目根据行业特点与占地范围的土壤特性,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采取过程阻断、污染物削减和分区防控措施”和9.3.1中“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措施包括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的要求。

米顿罗工业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10110MA1G8XN97E):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黄富民(BH014072):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12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大功率高精度射线检测设备使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电离辐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未按《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0-2014)及2017年第1号修改单所规定的技术方法对漏射线和散射线进行辐射剂量估算,剂量估算结果数据偏低。

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钦覃(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310104MA1FR4BF3G):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辛梓弘(BH000592):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 5 分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