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工作,提升自主验收报告的编制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沪环规〔2021〕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自主验收报告编制情况进行面上检查并抽取部分项目开展自主验收报告编制质量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全市自主验收报告编制情况面上检查发现的问题
根据“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企事业单位自主验收信息,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从验收程序的规范性、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验收资料的完整性等方面对全市自主验收报告编制情况进行面上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超期验收或验收程序不规范,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环评批文号等)公开不准确或错误,验收资料不完整、错误或缺失等问题。自主验收报告存疑的项目清单将另行移交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
二、 自主验收报告编制质量复核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18年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及其文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25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抽取了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以及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的20个建设项目开展自主验收报告编制质量复核,主要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的相符性、验收程序的合规性、验收报告编制的规范性、验收监测的有效性以及验收结论的真实性等方面开展质量复核。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环保措施未落实、验收报告编制不合规、基础资料缺失、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错误、重要污染因子未监测等问题。验收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项目,已通知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查整改。
三、 有关问题的整改要求
(一)对全市自主验收报告编制情况面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核实,并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合规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查处。
(二)对验收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项目,请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三)在本次自主验收报告编制情况检查中发现,上海奥达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奥达科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依法查处(已于2021年10月移交立案查处)。其中上海奥达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自主验收报告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五)、(八)款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的情形,责令重新开展自主验收。
(四)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自主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梳理和抽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自主验收报告编制质量,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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