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本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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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气〔2022〕135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

为持续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确保国家和本市各项VOCs治理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工业VOCs深化治理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2020-2022年期间辖区内企业开展VOCs综合治理项目,跟踪督促企业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一厂一方案(2.0版)”的各项治理任务,以尽早发挥减排效益。8月-10月期间,按月调度和汇总企业治理任务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于每月5号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深化梳理VOCs减排项目

各单位要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摸梳理,组织制定近期可有效削减VOCs排放的强化措施或应急减排措施,形成深化治理项目库(附件2),于2022年8月25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有序开展VOCs减排量核查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沪环气〔2021〕240号)和《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沪环规〔2021〕17号)的要求,制定VOCs减排量核查计划,组织开展VOCs减排量核查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减排量核算,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报送减排量核算报告、提交核查申请。各单位组织开展VOCs减排量核查工作,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做好减排量核查报告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具体进度要求为:2022年底前,各单位要完成2020年治理完成企业的核查任务和2021年治理完成企业50%的核查任务;2023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完成核查任务。

附件:1. VOCs治理企业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

          2. 各区、管委会VOCs深化治理项目库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VOCs治理企业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

表1-1  各区、管委会治理企业实施进度月报表

2022年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行业代码

所属行业

所属辖区

治理项目类型

治理项目技术措施

治理项目名称

预计完成时间

当前实施进度

治理任务

任务治理当前状态

备注

例

A公司

重点

XXXX

石油炼制

XX区

源头削减

工艺设备改进

静电喷涂替代空气喷涂

2022.08

 

投运

 

1-28

完成


1-29

完成


过程控制

无/低泄漏设备替代

储罐低泄漏呼吸阀替代

2022.10

签约

1-50

未完成


例

C公司

一般

XXXX

工程机械

XX区

末端治理升级

销毁或回收提效

RTO替代更换式活性炭

2022.10

安装

21-26

未完成


21-27

未完成


表1-2  各区、管委会关闭或搬迁企业实施进度月报表

2022年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行业代码

所属行业

所属辖区

关闭搬迁项目内容

预计完成时间

当前实施进度

备注

例

B公司

一般

XXXX

包装印刷

XX区

全厂关闭

2022.5

已关闭


例

D公司

重点

XXXX

石油炼制

XX区

搬迁

2022.1

已搬迁


附件2

各区、管委会VOCs深化治理项目库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区

所属镇

或工业区

治理措施类型

(源头/过程/末端)

治理措施内容

实施时间(  年 月到   年 月)

预期

减排效益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