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本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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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气〔2022〕135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

为持续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确保国家和本市各项VOCs治理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工业VOCs深化治理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2020-2022年期间辖区内企业开展VOCs综合治理项目,跟踪督促企业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一厂一方案(2.0版)”的各项治理任务,以尽早发挥减排效益。8月-10月期间,按月调度和汇总企业治理任务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于每月5号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二、深化梳理VOCs减排项目

各单位要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摸梳理,组织制定近期可有效削减VOCs排放的强化措施或应急减排措施,形成深化治理项目库(附件2),于2022年8月25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有序开展VOCs减排量核查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沪环气〔2021〕240号)和《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沪环规〔2021〕17号)的要求,制定VOCs减排量核查计划,组织开展VOCs减排量核查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减排量核算,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报送减排量核算报告、提交核查申请。各单位组织开展VOCs减排量核查工作,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做好减排量核查报告的审核和报送工作,具体进度要求为:2022年底前,各单位要完成2020年治理完成企业的核查任务和2021年治理完成企业50%的核查任务;2023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完成核查任务。

附件:1. VOCs治理企业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

          2. 各区、管委会VOCs深化治理项目库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VOCs治理企业项目实施进度月报表

表1-1  各区、管委会治理企业实施进度月报表

2022年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行业代码

所属行业

所属辖区

治理项目类型

治理项目技术措施

治理项目名称

预计完成时间

当前实施进度

治理任务

任务治理当前状态

备注

A公司

重点

XXXX

石油炼制

XX

源头削减

工艺设备改进

静电喷涂替代空气喷涂

2022.08

 

投运

 

1-28

完成


1-29

完成


过程控制

无/低泄漏设备替代

储罐低泄漏呼吸阀替代

2022.10

签约

1-50

未完成


C公司

一般

XXXX

工程机械

XX

末端治理升级

销毁或回收提效

RTO替代更换式活性炭

2022.10

安装

21-26

未完成


21-27

未完成


表1-2  各区、管委会关闭或搬迁企业实施进度月报表

2022年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行业代码

所属行业

所属辖区

关闭搬迁项目内容

预计完成时间

当前实施进

备注

B公司

一般

XXXX

包装印刷

XX

全厂关闭

2022.5

已关闭


D公司

重点

XXXX

石油炼制

XX

搬迁

2022.1

已搬迁


附件2

各区、管委会VOCs深化治理项目库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区

所属镇

或工业区

治理措施类型

(源头/过程/末端)

治理措施内容

实施时间(  年 月到   年 月)

预期

减排效益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