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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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评〔2023〕4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经复核,发现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污染物、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所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编制质量问题。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4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7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和失信记分,相关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4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对4家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受到通报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从业行为,维护环评行业秩序,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编制的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预防或者减轻建设项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三)各区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本辖区内开展环评业务的编制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性存在问题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处理并失信记分,处理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022年第二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

2022年第二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予以通报的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及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

及处理意见

予以通报的审批部门

处理依据

1

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1.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 “表2-6 本项目化学品成分理化性质”中“三防漆”含有甲基乙基酮,在   “表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遗漏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及表4中的甲基乙基酮。2.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废气污染物排放中估算数据与“表2-6 本项目化学品成分理化性质”中“三防漆”组成矛盾,对于所谓10%组分挥发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源强计算有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可列表说明,并在表格后以文字形式简单阐述其源强核算过程。结合源强、排放标准、污染治理措施等分析达标排放情况。”   3.所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未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收集消防事故水及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处置方案,未说明防止建设项目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措施,未结合园区事故废水防范方案明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10.2.2 中关于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明确‘单元-厂区-园区/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要求。
 

 
 
 

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森博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1310117MA7D616L7P):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王小娟(BH024916):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杨楠楠(BH033262):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上海米洛凯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
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项目清洗剂中含有表面活性剂,废水评价因子遗漏《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LAS;陶化废气中遗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氟化物。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前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类比污水站臭气浓度核算方法错误;喷淋塔用于去除氨气,喷淋塔废水污染因子遗漏氨氮,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相关要求。3. 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水站废气处理活性炭装填量仅30kg,不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6-2013)要求。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相关要求。
 

 
 

上海米洛凯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橄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10120MA1HNH0C43):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吴清红(BH017463):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3

电镀添加剂生产项目


 
  1.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添加剂产品部分用于现有电镀生产线,环评文件未说明自用产品与现有电镀线原料的关系以及原料自用对应物料储存、生产和排污变化情况。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环评文件未给出产品在仓库存储情况,未说明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在线量,需复核镍及其化合物在线量及是否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及“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相关要求。
 
 
 

上海银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顺茂环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913101126988106885):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蔡益剑(BH008624):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陈杰(BH013170):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4

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扩建项目


  1.
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遗漏《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规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限值、厂界氯化氢和臭气浓度限值;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错误,应执行《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 中“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相关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未明确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及设计处理规模,未说明化学新药研发试验过程涉及的化学反应,未明确各区域拟采取的消毒灭菌方式及药剂使用情况,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及“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相关要求。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项目排放废气含二氯甲烷且厂界外周边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未设置大气专项评价,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相关要求。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营环境咨询有限公司(91310115312523783L):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吴国荃(BH001225):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蔡德明(BH038673):通报并失信记分 5 分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第三十条第四款;《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