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各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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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土〔2024〕47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根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上海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本市各区(含自贸区保税区、临港新片区,以下同)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经评估,各区均为A级(具体评估结果附后)。

各区应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本市的有关部署,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上海市各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上海市各区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重点区域

序号

区属

等级

1

闵行

A

2

青浦

A

3

嘉定

A

4

松江

A

5

浦东

A

6

崇明

A

7

奉贤

A

8

金山

A

9

临港新片区

A

10

保税区

A

11

宝山

A

非重点区域

1

虹口

A

2

徐汇

A

3

杨浦

A

4

长宁

A

5

普陀

A

6

静安

A

7

黄浦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