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上海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7 号)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