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市各区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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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土〔2025〕32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根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本市各区(含自贸区保税区、临港新片区,以下同)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经评估,本市16个区和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均为A级。(具体评估结果附后)

各区应继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本市的有关部署,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升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附件:上海市各区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海市各区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重点区域

序号

区属

等级

1

松江

A

2

浦东

A

3

闵行

A

4

青浦

A

5

奉贤

A

6

嘉定

A

7

崇明

A

8

金山

A

9

临港新片区

A

10

保税区

A

11

宝山

A

非重点区域

1

黄浦

A

2

虹口

A

3

静安

A

4

普陀

A

5

杨浦

A

6

徐汇

A

7

长宁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