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生境花园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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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生〔2025〕145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绿化市容局:

为落实《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上海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5年)》《关于推进上海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好支撑社区生境花园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生境花园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社区生境花园规划建设

社区生境花园对提升城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区要加强统筹谋划,将社区生境花园纳入公园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要综合考虑生态系统连通性、社区建设需求等因素,科学储备辖区内的建设选址。可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社区花园、美丽家园以及美丽街区建设等工作,优先选择居住区附属绿地或周边拆违腾退地、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新建社区生境花园;也可通过对居住区附属绿地等开展生境适宜性改造,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

二、着力提升社区生境花园建设质量

各区开展各类社区生境花园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时,要以导则作为根本遵循。在功能区划设计、场地调查评估、生境技术营造、乡土植物选择等环节,应充分发挥导则的技术指导作用,切实提升建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要根据导则内容,积极推动社区绿化科学养护和参与式社区治理。导则落实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各区要及时上报反馈。

三、加强社区生境花园长效运维支持

各区要研究建立社区生境花园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家、企业、志愿者团队等多方作用,广泛筹措运维管理资金。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模式,开展社区生境花园的自我管理、维护和评估,逐步形成基层自治与多元共治相结合的运维方式,保障社区生境花园长期运行。要充分用好现有政策工具,符合要求的社区生境花园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绿色金融项目库。

四、加大社区生境花园宣传推广力度

各区应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广良好实践和创新做法,着力提高全市建设水平。鼓励各区依托建成的社区生境花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然体验活动,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科普教育、绿色碳汇、儿童友好等多功能融合,共同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之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