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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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生〔2025〕193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5年)》,规范本市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建设重要意义

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是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体系、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关键载体。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含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下同)要充分认识到,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是满足市民群众亲近自然、认知生态需求的民生工程,是提升全民生态文化素养、厚植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抓手,更是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大局的重要举措。要将体验中心建设纳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与主动性。

二、全面摸排家底,科学编制五年计划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以《导则》为依据,组织开展区域内可用于建设体验中心的资源排摸。重点梳理自然保护区、饮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山体、重要耕地、重要林地、重要湿地、重要河道、重要公园、野生动物栖息地、外环绿带、近郊绿环、生态间隔带、市域生态走廊等结构性生态空间,以及科技馆、博物馆、科研院所、环境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的基础信息,摸清各类资源的生态禀赋、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底数,建立各区体验中心建设资源台账。

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科学确定本区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五年建设实施安排,明确各阶段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力争实现“规划一批、建设一批、见效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推进建设实施

各区要立足区域生态特色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进体验中心建设。

(一)科学选点布局

市级体验中心优先依托自然保护地、大型城市公园等生态资源优越、示范效应显著的场域,或市级以上重点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建设;区级体验中心侧重盘活城乡中小型公园绿地、区级科普场馆等资源;社区级体验中心则聚焦社区公园、生境花园、社区科普空间等,实现“就近可及、便民体验”。

(二)突出本土特色

深度挖掘区域生物多样性特质,结合本地典型生境、特色物种和生态文化,打造兼具科学性与在地性的体验场景和课程体系,避免同质化建设。

(三)强化协同联动

将体验中心建设与区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社区生境花园建设、自然教育体系培育等工作统筹衔接,整合设施、人才、数据等资源,形成生态保护与科普教育协同增效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技术支撑,健全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将统筹搭建全市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建设服务平台。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建设推进会,解读《导则》要求、交流建设思路、部署重点任务;二是组建由生态环境、绿化林业、水务、农业、规划等领域专家构成的市级专家指导组,为各区提供选址论证、方案设计、课程开发等全流程技术咨询;三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在主动对接市局技术服务资源的同时,可组建区级技术团队,为辖区内体验中心建设运营提供常态化指导。

五、完善工作举措,构建可持续运管体系

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化保障机制。一方面,支持体验中心基础建设和公益服务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对接绿色金融政策,鼓励企业通过ESG责任投资、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建设,支持体验中心探索有偿自然教育服务、生态文创开发等市场化、社会化运营路径,实现“公益属性”与“自我造血”的有机平衡。同时,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建设合力,实现体验中心可持续高质量运行。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龚珑

电  话:23115636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