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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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环科〔2026〕96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 号)要求,计划在2022-2026年五年内共开展717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公布上海市2026年度双超、双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强审企业),共123家企业(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清洁生产效能

  强审企业应深化清洁生产理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源头污染预防、节能降耗增效为主线,结合行业特点、排污许可管理及碳减排要求,科学确定审核重点,聚焦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环节,深挖清洁生产潜力。企业应严格落实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优先采用无毒无害原料、先进工艺装备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与碳排放。

  二、规范审核过程管理,确保审核质量和成效

  强审企业应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审核,确保过程规范、真实、完整、有效。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根据《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按计划推进。

  三、加强指导和监管,严把审核评估验收关

  各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管委会应结合污染源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强审企业按要求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和审核工作,对进度滞后企业开展约谈提醒、现场督导,确保审核工作有序推进。

  各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管委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规范和技术审查要点组织专家认真做好审核的评估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审核质量和清洁生产实效。

  附件:上海市 2026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