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