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边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依据,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