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约谈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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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督促区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区)、各相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研究起草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约谈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7307

    邮  箱:  hbdczg@126.com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 (20000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