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大高排放机械淘汰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闻春博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23117411
邮箱:shdaqichu@163.com
附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
止使用区的通告(代拟稿)》(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