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强化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我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23117449
附件:《上海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